【海东市】开展换届工作专项巡察

02.09.2016  16:14

  9月1日,海东市召开2016年县(区)换届工作专项巡察工作动员会。会议传达了中央第十轮和省委第九轮巡视工作动员会及全省市州党委巡察工作推进会议精神,宣读了市委第二轮巡察组组长、副组长授权任职及任务分工,并对县(区)换届专项巡察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海东市委副书记李国忠主持会议并讲话。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陈启福,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潘锋出席会议,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市直各单位负责人,各县(区)纪委书记、组织部长参加会议。

  李国忠指出,开展县乡换届工作专项巡察,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监督的具体化,也是完善巡察监督制度体系建设,推动形成良好政治生态的一次重要检验。换届工作专项巡察,就是要高举巡察这把利剑,加强换届纪律监督,以巡察监督震慑作用推动各地认真执行换届工作政策法规、全面落实严肃换届纪律要求。市委巡察组要在思想上引起高度重视,正确看待换届工作专项巡察,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同心协力,扎实开展换届巡察工作,真正使换届过程成为巩固和拓展全面从严治党成果的过程,为县乡换届工作的深入开展创造良好的环境。各县(区)党委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换届工作巡察的重要意义,自觉对标中央、省委和市委巡察要求,切实增强政治自觉,不断推进换届工作巡察深入开展。

  李国忠要求,各巡察组要尽职尽责,严守纪律,切实担负起匡正换届风气的巡察责任。对照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的《2016年县(区)换届工作专项巡察实施方案》要求,从学习、内容、方式、标准四个方面,从严从实开展巡察工作。要明确要求,严格自律,真正树立起巡察工作人员的良好形象。要严格按照市委制定的巡察工作有关制度规定办事,坚持纪在法前、纪法分开,重程序、讲规矩,明界限、严约束,确保巡察成果经得起检验。同时,各巡察组在工作中,要强化责任意识,既要敢于亮剑,更要自觉带头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工作纪律,自觉敬法畏纪、遵纪守规,切实做到“六个不准”,不越“雷池”半步。各巡察组要特别注重提高巡察发现问题的能力,牢固树立重大问题发现不了就是失职、发现重大问题不如实反映就是渎职的观念,敢于善于敏于发现问题。要善于把握巡察重点,牢牢抓住党政领导班子,特别是党政一把手这个重点,集中精力发现重要问题、实质问题。要善于透过现象看本质,综合运用听、看、查、问、访等方法,善于从信访举报、网络舆情、社会动态中发现问题,真正把问题找准找深找实,持续形成震慑,强化不敢、知止的氛围。(李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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