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东市】支持金融业 海东拿出真金白银

09.08.2016  05:07

  为支持金融业发展,海东市投入真金白银,激发金融机构不断加大支持地方经济发展力度。今年,海东市政府拿出了173万元对17家金融支持地方经济先进单位和16个在金融工作、信用环境建设、诚实守信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进行了奖励。近日,海东市委、市政府又出台《关于加快海东市金融业改革发展的意见》,该市市政府设立支持金融发展专项资金,每年安排一定数额的资金,用于金融业支持地方经济发展考评奖励及其他奖励支出。

  ●年终奖励:建立金融机构业绩考评奖励机制。根据《海东市金融业支持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评先考核及表彰办法》(东政办[2013]88号)规定,对银行、证券、保险、融资性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等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经营业绩,分门别类设立年终奖励机制,给予业绩突出的金融机构领导班子及业务骨干一次性奖励5—20万元。

  ●补贴奖励:建立新设金融机构奖励机制。自2016年起,凡在海东市境内新设银行业金融分支机构的,给予20万元的一次性补贴;新设非银行业金融机构,注册资金达到5000万元以上的,给予5万元的一次性补贴。

  ●涉农贷款奖励:建立银行普惠贷款增长奖励机制。鼓励和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中小微企业、“三农”事业等领域的信贷支持力度。对涉农贷款占当年新增贷款20%以上,中小微企业贷款占当年新增贷款的60%以上的金融机构补偿奖励标准为当年新增中小微企业、“三农”事业贷款的0.5‰给予奖励,单个金融机构奖励总额最多不超过30万元。

  ●补贴小贷公司: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支持全市支农信用担保、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创业小额贷款担保三个体系建设。国营担保公司按当年担保公司股东新增资本金数额的0.5%给予补贴,民营担保公司按当年担保公司股东新增资本金数额的1%给予补贴,奖励最高限额为30万元。从2016年起,执行5年支持小额贷款公司扶持政策,支持小额贷款公司的发展,按当年股东新增资本金数额的1‰给予补贴,奖励最高限额为30万元。

  ●鼓励企业上市融资:凡海东在境内外首发上市的公司,按其扣除发行费后的融资额情况给予奖励:融资额1亿元人民币以内(含1亿元)的,奖励50万元;融资额1—2亿元(含2亿元)的,奖励100万元;融资额2亿元以上的,奖励200万元。上市公司实现再融资的,按再融资额(扣除发行费用及省内法人股东认购部分)的0.05%给予奖励,奖励最高限额为100万元。对上市(借壳)申报材料被中国证监会正式受理的企业和对集合发债业经国家相关方面通过的企业,所发生的上市、发债工作费用给予适当补贴。

  ●本地存款用于本地贷款:建立财政资金存款与金融机构对地方经济支持度挂钩机制。制定切实有效的奖补措施,鼓励银行将本地存款全部用于本地贷款;对存贷比达到60%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达到70%的地方商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政府部门须将财政性资金存入该类金融资源利用率高的金融机构,以帮助扩大存款来源,提高筹资能力。对达不到这一要求的,由市金融办提出警告,若一段时间内仍不能改观的,要限制其与政府各类资金的合作,并根据年终考评结果,对排名末位的银行业金融机构调整对公存款账户。

  ●保费补贴:继续增加农业保险保费补贴专项资金额度,最大限度地发挥财政补贴资金使用效果,优先选择风险高的地区和品种参与农业保险,进行农业保险补贴,增强“三农”事业抵御风险能力。

  ●扶持上市后备企业:对上市后备企业资本市场融资中因审计调账增加利润等原因所增加的税费,在企业完成融资后,3年内地方所得税留成部分由同级财政部门按50%返还给企业。

  ●税费优惠政策:对新设的金融机构享受所得税、增值税、房产交易相关税费、契税的优惠政策。自盈利年度起三年内由同级财政部门按50%返还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凡在市内新设立的总部性、地区总部性和分支性金融机构开业或迁入5年内购买自用办公用房的,其房地产交易相关税费按50%返还,按契税应缴税额给予50%的地方贴费。

  ●调整个人收入分配办法:为鼓励引进金融高级人才,对海东新设金融机构或从市外聘用的高层次金融人才,按其上一年度实际缴纳的“工资、薪金所得项目”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由同级财政5年内给予70%的补贴。

  ●金融人才优惠政策多:创新金融人才引进政策和模式,大力引进各类金融高端人才服务于海东金融业。制定实施金融人才专项工作计划,加快形成结构合理的金融人才队伍。对符合条件的金融高端人才,按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比例,由各级政府给予适当奖励,并提供落户、居住、子女教育、医疗等便利服务。选派高层次金融人才到县(区)任职,鼓励各级政府与金融机构开展双向挂职交流,加强地方领导干部金融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各级金融工作能力和水平。强化对各级领导干部的金融理论学习教育工作,提高领导干部了解金融、熟悉金融、掌握金融的水平,增强领导干部运用金融政策和金融工具引导经济工作、推动改革发展的能力。 ( 张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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