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东市政府召开第39次常务会议

11.04.2016  12:45
来源:海东时报

  分析一季度经济运行情况安排二季度重点工作

   4月8日,海东市市长鸟成云主持召开市政府第39次常务会议,研究全市一季度经济运行情况和二季度工作安排及主要措施、海东市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实施方案等议题。

  会议首先听取了市发改委关于全市一季度经济运行情况和二季度工作安排及主要措施的汇报。会议认为,今年以来各县(区)、各部门紧盯全年目标任务,以良好的精神状态,真抓实干、攻坚克难,一季度工作开局良好,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基本实现了开门红,春耕生产进展顺利,造林绿化、高速公路沿线等重点区域环境综合治理、精准扶贫识别“回头看”等工作扎实推进,一些重点项目相继开工建设,投融资力度进一步加大,主要经济指标完成较好,这些都为二季度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下一步,要坚持问题导向,始终把稳增长作为当前经济工作的首要任务,既要顶住压力、沉着应对、迎难而上,又要突出重点、强化措施、攻坚克难、争先进位,稳工业、抓投资,全力以赴确保经济平稳增长,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打下坚实基础。

  会议要求,要切实为企业做好服务工作,落实好省、市支持工业稳定增长的各项政策措施,帮助解决企业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支持企业稳定生产经营。要狠抓项目投资,加快项目建设,扎实做好项目前期工作,抓紧时间对今年安排的前期项目集中进行审批,超常规推进。要抓好项目资金保障,全力做好融资工作,积极争取专项资金。二季度是建设、生产、旅游的黄金时期,是狠抓各项工作的关键时期,要抓好年初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的落实,加强对经济运行情况的监测,落实促进经济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确保项目顺利建设、经济稳定增长。要强化年度中期目标责任考核,确保实现时间、任务双过半目标,确保海东市主要经济指标稳居全省前列。

  根据《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方案》要求,为积极稳妥推进海东市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城市建设工作,海东市编制完成了《青海省海东市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实施方案》,会议原则同意这个方案并提出具体修改意见。会议认为,该方案是推进海东市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城市建设工作非常重要的抓手,在方案的编制过程中,市发改委耗时近一年做了大量扎实有效的工作。市发改委要根据会议提出的意见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并经市政府召开专题会议审核后,报市委常委会审定。

  会议听取了市工信委关于“2016青洽会”参会参展工作筹备情况的汇报。会议要求,海东工业园区和六县(区)政府、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抓紧落实“2016年青洽会”签约项目,确保全市420亿元签约任务圆满完成。要抓好签约项目的跟踪服务,确保全年项目履约率、开工率、资金到位率达到省上要求。要抓紧开展海东展厅的设计布置和展示产品筛选准备工作,突出海东特色和亮点,确保高质量、高水平做好布展工作。要积极开展走出去招商,加大对海东市招商项目的宣传推介力度,同时广邀国内外客商来海东市实地考察、走访,通过座谈和对接,加大项目引进力度。

  会议研究了市教育局《关于海东市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六年行动计划(2016-2021年)的请示》。会议认为,海东市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和教育教学质量提升六年行动计划,对提升全市教育教学质量,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进行了顶层设计和总体安排。今后要围绕普及、公平、优质“三大目标”,落实规划、经费、重点工程“三个优化”,促进教育规模、结构、布局“三个协调”,着力构建起更加公平、更高质量、更有活力、更富特色、更具保障力的现代教育体系,实现各级各类教育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教育教学质量位居全省前列,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的需求。会议原则同意《海东市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六年行动计划(2016-2021年)》,要求市教育局根据会议提出的意见建议,并再次征求各县(区)政府、市有关部门意见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经市政府审核后,报市委常委会审定。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