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东市】构建“六大体系” 助力脱贫攻坚

31.05.2016  11:50

  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海东市将扶贫攻坚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积极履行扶贫攻坚主体责任,紧密结合海东市扶贫开发工作实际,创新工作方式,构建“六大体系”,确保实施好“八个一批”脱贫攻坚行动和“六大工程”。海东市将依据区域自然资源、产业发展类别、基础设施条件、劳动技术资源等因素划分贫困户致贫类别,制定针对性帮扶措施,做到一户一本台账、一个脱贫计划、一套帮扶措施。建立贫困县摘帽、贫困村退出、贫困户脱贫机制。全力推行扶贫开发信息化建设,通过互联网+扶贫,建立精准扶贫信息化管理平台,对扶贫工作做到精准指导、精准管理、精准服务。同时,不断完善监督机制,建立对贫困户帮扶措施落实和成效评估总结的第三方评估机制。

  不断加大扶贫资金投入力度,积极协调争取专项扶贫资金投入,特别是加大对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和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投入,确保市县两级财政年收入增长20%以上。健全完善资金整合机制和多元投入机制,扩大扶贫资金整合范围和规模,针对行业部门涉农资金,各项惠民政策、项目、工程及辽宁对口支援资金,保证优先用于发展贫困村、贫困户脱贫攻坚项目。

  海东市将坚持“政府主导、群众参与、专家论证、科学决策”原则,科学制定项目规划,建立扶贫开发项目库。加强项目监督,严把项目建设“质量关”“验收关”。建立扶贫资金违规使用责任追究制度,定期对扶贫资金使用情况全面审计,强化县(区)政府对扶贫资金监管,进一步加大项目督促检查力度。

  海东市将贫困县(区)脱贫攻坚年度重点目标纳入县(区)领导班子目标责任考核指标体系,提高扶贫成效在目标责任考核指标中的分值。对提前脱贫的县(区)、乡镇、村实行奖励,并将其作为干部年终考评、评选先进、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对扶贫工作重视不够、成效不明显,未按期完成脱贫任务的贫困县(区)党政主要领导诫勉问责。

  海东市积极构建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和对口帮扶“四位一体”大扶贫格局,加大对县(区)行业部门指导,将责任、权力、资金、任务落到实处。市、县(区)人大、政协加大对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的监督力度,形成了全社会关注、支持脱贫攻坚工作的合力。(吕锦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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