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东市检察院追收国有资产1.7亿元

16.02.2016  11:58

  青海新闻网讯 2014年以来海东市检察机关按照省检察院的工作部署以督促履职为主要内容,探索开展了督促履职、督促起诉专项工作,并与国土管理、环境监管等部门紧密配合,截至目前,督促追收国有资产1.7亿元,追收契税360余万元。

  “督促履职、督促起诉”是检察机关依据法定职责促进政府部门依法履职的重要手段。2015年3月25日召开的全省执法工作会议上海东市检察院就此项工作进行了经验交流。

  2015年海东市各县(区)检察院在总结以往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大胆探索、积极实践,不断拓展延伸监督领域和监督手段,取得了新的进展。

  去年,海东市各县(区)检察院与国土管理等部门紧密配合,督促追收国有资产1.7亿元,追收契税360余万元,收回没有动工建设的国有土地230亩,有效保护了国有资产;与环境监管等部门紧密配合,督促关停非法采砂场32个、非法砖厂14个,整治向黄河排污餐饮业11家,办理非法超面积占用林地案1件、非法占用农田案1件,挽回经济损失43万余元,有效保护了生态环境。在两个督促专项活动中,充分发挥检察建议的作用,共发出督促起诉意见书15份,提出检察建议49份,有效拓展了法律监督的渠道和效力,得到了相关单位的重视和采纳;积极探索方法措施,建立完善协作配合机制,主动加强与国土、环保、工商、公安等行政执法部门的联系,以联合调查、集中整治、约谈相关责任人员等方式,有力推动了督促履职、督促起诉专项工作。

  检察机关在履行职责中发现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行使职权行为的,通过督促履职、督促起诉监督纠正,并在此基础上积极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在此过程中如果发现由于不履职、乱履职,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的,坚决予以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