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东市社区矫正步入规范化轨道

24.11.2017  09:57

  青海新闻网讯 海东市社区矫正工作于2009年2月正式启动,是青海省第一批试点单位。自此项工作开展以来,市、县(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把社区矫正工作摆到重要议事日程,与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同谋划、同部署,建立健全了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司法行政部门牵头组织实施,有关部门参与的社区矫正工作机制,形成了社区矫正工作合力,积累了很多行之有效的管理教育经验和办法,健全和完善了教育管理体制机制,使社区矫正工作步入了法制化、规范化、专业化、信息化轨道。

  海东市扎实推进社区矫正工作,加强衔接,密切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机制。在建立市、县(区)乡镇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的基础上,市级设立了社区矫正局,配备了2名具备执法资格的人员从事社区矫正工作。各县(区)司法局设立了社区矫正股并加挂了社区矫正中心的牌子,选调3至7名专业人员从事社区矫正工作,县(区)矫正中心设有报到室、谈话室、宣告室、训诫室、心理矫正室、学习教育室、信息平台指挥中心等科室,全力推进社区矫正工作开展。同时,市、县(区)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均明确了配合司法行政机关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科室。县(区)检察院在县(区)司法局设立了检察室依法对社区矫正工作开展监督。

  全市司法行政机关依法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日常监管外,利用现有的社区矫正信息平台,对社区服刑人员实施严格的定位制度,每日手机报到制度,每天24小时自动跟踪,市、县(区)司法局每天抽查定位手机使用情况,查看活动轨迹,及时掌握社区服刑人员的行踪。截至目前,全市在册社区服刑人员666人,实行手机定位494人,手机腕表双定位101人,定位率90%,社区服刑人员再犯罪率1.5%。

  此外,海东统筹资源,整合力量,建立健全社会广泛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机制。引导和发动工青妇等群团组织、老党员、退休老干部、村社基层干部,社会热心人士等建立一帮一、多帮一的社区矫正监管帮扶机制,目前全市共有39名社会热心人士参与社区矫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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