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东市纪律审查综合效应初步显现

22.11.2016  04:33
来源:海东时报

   近年来,海东市纪检监察机关不断加强和改进纪律审查工作,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严格分类处置问题线索,从信访受理、线索处置、谈话函询,到执纪审查、调查谈话、审查报告都以“六项纪律”为尺子,纪律审查综合效应初步显现。

  据统计,三年来,海东市纪检监察机关谈话函询110件(次),给予纪律轻处分238人,纪律重处分109人,移送司法机关2人,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要求在工作中逐步落实体现。落实“一为主两报告”制度,建立线索集中管理、上报、处置相关机制,维护了纪律审查工作的相对独立性和权威性。起底清理问题线索,对28件上级交办件挂牌督办,督促县(区)纪委加强线索处置。制定《海东市纪律审查权限的规定》,实行案件分级审理、集体审议,进一步体现了快查快结、快进快出的要求。建立了办案“人才库”“交叉办案”和重要问题线索处置备案审查等制度,防止行政权力干扰和案件线索流失。在审查对象上把“三类人”和“三个重要时间节点”作为执纪审查的重点,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

  同时,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三年共受理各类信访举报4203件(次),立案311件,结案290件,给予党政纪处分404人,其中县处级50人,乡科级90人。海东市纪检监察机关聚焦基层“微腐败”和“蝇贪”问题,深入开展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重点对农村基层“三资”管理,低保医保、危房改造、部门执法中存在的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进行查处。组织召开全市扶贫领域监督执纪工作推进会,分析研判全市扶贫领域监督工作情况,加大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对9件扶贫领域问题线索进行督办。共立案查处基层党员干部违纪案件193件,处分264人,对22起典型案例进行了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