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东市通过“两项整治”正风肃纪

18.02.2016  16:44

  青海新闻网讯 从1月至4月底,海东市集中四个月的时间,开展“两项整治”活动。主要整治全市党员领导干部贪腐谋私、执法不公和各级干部不作为、庸政懒政等问题,进一步改进全市党员干部工作作风,严肃工作纪律,全面提升工作效能和服务水平。

  此次“两项整治”活动,通过动员学习阶段、查摆整改阶段,监督检查阶段、建章立制阶段、总结验收阶段逐步实施。整治内容围绕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对基层干部乱作为、贪腐谋私、执法不公问题进行专项整治。重点治理不执行“四个一大”制度,独断决策重大事项;滥用自由裁量权,造成当事人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让当事人逃避责任让国家、集体或他人的利益受到损害;对待群众态度生硬,作风粗暴;贪占挪用挥霍集体财务、套取骗取国家补贴补助款;截留克扣冒领惠民资金、滥用权力中饱私囊;私设小金库、搞账外账;特权思想,霸道作风;办“关系案”“人情案”,践踏法律尊严等问题。同时,结合干部能上能下规定,对各级干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监督责任不到位,能力平庸,无所作为,为官不为,服务意识欠缺等不作为、庸政、懒政问题进行整治。

  为确保整治工作达到预期目标,市纪委成立了“两个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并要求市、县(区)各单位主要领导人要增强“第一责任人”意识,并履行好“一岗双责”,层层传导责任和压力,层层落实,确保整治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善于发现问题,坚决消除“护短”“怕丑”思想,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对那些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对典型案件予以通报或公开曝光。还要认真分析研究并整治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查找机制、体制、制度上的漏洞和监督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建章立制,完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