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东:最严节水优先原则实施

20.12.2016  06:35

  青海新闻网讯 近期,海东市印发《海东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以改善水环境质量为核心,提出到2020年,重点流域水环境质量持续保持稳定,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有所提升,湟水流域海东段水生态环境状况有所好转。

  据悉,海东将实施最严格的节水优先原则,控制用水总量,到2020年,全市用水总量控制在7亿立方米以内。提高用水效率,到2020年,全市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均比2015年下降15%;抓好工业节水,加强城镇节水,限期淘汰公共建筑中不符合节水标准的水嘴、便器水箱等生活用水器具。发展农业节水,到2020年重点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任务基本完成,全市节水灌溉面积达到15万亩左右,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546以上。同时,全面控制污染物排放。包括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尾水深度处理,到2020年,全市所有县(区)城、重点乡镇具备污水收集处理能力,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95%,其他县城污水处理率达到85%。加强工业污染治理,2016年底前,完成海东工业园区临空经济园平西经济区工业废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并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装置,2017年底前,完成临空综合经济园平北经济区、乐都工业园(西区)、互助绿色产业园、民和工业园工业废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并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装置。推进污泥处理处置,2020年乐都、平安区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率达到90%以上。推进农业农村污染防治,防治规模化畜禽养殖和水产养殖污染。

  《方案》还明确提出,要全力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2016年底前,全市县级以上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完成率达到95%。单一水源供水的县级以上城市应于2020年底前基本完成备用水源或应急水源建设,有条件的地方可适当提前。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今年底前完成日供水1000吨或服务人口1万人以上的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的划定,设立保护区界牌及警示标志,定期开展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