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东检察机关司改达到验收标准

09.03.2016  18:29

  青海新闻网讯 近日,海东市人民检察院司改办完成了对海东市5个司改试点基层院司改试点工作的评估验收工作。

  根据省院《青海省检察机关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评估验收方案》要求,市院司改办工作人员组成司改评估验收组,由各联点领导带队,于近日分别对乐都区、平安区、互助县、化隆县、循化县5个基层院司改试点工作进行了评估验收。评估验收组严格按照省院司改验收方案的要求,从加强组织领导、完成重点任务、树立问题导向等三个方面进行评估。从评估验收的总体情况来看,各院均严格按照司改工作方案开展工作,严格遵循司改工作程序,完成了司改工作的主要任务,达到了验收标准。

  此次改革试点工作中,按照检察官39%、检察辅助人员46%、行政人员15%的比例进行了遴选,第二批司改试点工作中入额的检察官人员总数为90人,各院正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均参与了入额检察官遴选。改革试点工作中,各试点院完成了大部制整合,明确了人员分类和岗位设置、工作职责,并到岗履职。初步建立了司法人员分类管理考核办法和司法业绩档案。按照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有关规定,根据各院工作实际组建了办案组,部分县(区)院已经按照办案组的设置开展检察工作。

  在评估验收过程中,评估验收组认真贯彻树立问题导向的原则,组织各院干警召开了座谈会,认真听取检察干警的意见建议,详细解答检察干警在司改工作中遇到的政策性问题。各院的座谈会上,检察干警踊跃参与,畅所欲言,对于在司改以及司改大部制建立和工作岗位重新设置后,在工作当中遇到的诸如人员紧缺、干部人事制度的衔接、检察工作对接、财务管理、网上办案系统、业绩考核、检察官职业素能及责任意识等问题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