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法制宣传教育 为推进海东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02.09.2014  13:42
核心提示:  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海东市在全市公民中连续实施了“法制宣传教育六个五年规划”。作为民主法制建设的重要基础工作,法制宣传教育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不断上水平、见实效、创佳绩

  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海东市在全市公民中连续实施了“法制宣传教育六个五年规划”。作为民主法制建设的重要基础工作,法制宣传教育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不断上水平、见实效、创佳绩、始终保持健康优质快速的发展态势。在法制宣传教育中,我市始终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紧密结合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宣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宣传民主法治思想和实施依法治市战略,全市公民的法律素质、全体公职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依法执政、依法行政能力不断提高。在已结束的五个五年普法规划中,海东市均荣获“全国普法先进地区称号”,受到中宣部、司法部的表彰,在六五普法中期考核中荣获“先进城市”称号。

  海东市法制宣传教育取得如此显著成绩,一是领导高度重视。多年来,市委、人大、政府和政协领导始终对普法工作给予了极大的关心和支持,建立健全领导机制,强化了目标管理与考核,完善了普法保障措施。坚持长期把普法依法治理纳入市委、市政府的工作日程,强力推进实施,确保全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始终健康有序开展。二是领导率先垂范。市领导坚持以身作责,带头学法、守法、用法,并多次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做出指示,坚持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充分发挥了领导表率作用,有力地推进了全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不断深入。三是制度建设有力。通过党委政府制定五年普法规划,人大做出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决议,不断完善“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全社会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司法行政机关发挥了主管部门职能作用,在抓领导干部、司法、执法人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农民、僧侣和暂住人口等重点人员、重点对象上建立健全了行之有效的学法用法制度,各级各部门认真实施,在目标管理,考核监督,经费保障方面落实了措施和责任,保证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四是措施灵活多样。积极培养全民参与意识,探索活泼多样、贴近基层、贴进群众、贴进实际、喜闻乐见的法制宣传教育新方法、新途经,广泛深入地开展“法律七进”(法律进机关、法律进乡村、法律进社区、法律进学校、法律进企业、法律进单位、法律进寺院)等扎实有效的普法互动活动,大力宣传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及时把法律交给人民。通过法律知识竞赛、法制文艺演出、法律咨询、法律讲座、法制新闻、法制展览、手机短信以及法律案例大讲堂活动,法制宣传教育小手牵大手活动,“送法下乡”和“双进户”、机关单位与农村结对子活动,不断增强了全市公民学法用法的实际效果。

  党的十八大强调:“要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在全社会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形成守法光荣的良好氛围”。这是党中央在新时期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提出的新的更高的要求。海东市将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围绕服务保障海东经济建设“三大历史任务”,实现“在八个方面走在全省前列”的目标,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为先导,进一步深化法治海东建设,为我市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增强全社会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

  “六五”普法的核心是增强全社会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要突出宪法的学习宣传,进一步增强全体公民的宪法意识、公民意识、爱国意识、国家统一意识、民主法制意识和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坚定性、自觉性,促进我市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加强中国特色社会法律体系的学习宣传,深入学习宣传促进经济发展、保障和改善民主、加强社会管理、反腐倡廉相关法律法规;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融入法制宣传教育全过程,充分利用各种渠道,加大宣传力度。通过深入学习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各项法律法规,增进全体公民对宪法的重要地位、作用和基本内容、基本精神的把握,使全社会学习宪法、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氛围更加浓厚、法律意识和法治理念更加深入人心,“心中有法,时时尊法,行为守法,有事用法,办事信法”的习惯逐步形成,让法治内化为公民的一种生活遵循和行为方式。

  二、提高领导干部依法办事的能力

  领导干部是各项事业的组织者管理者,能否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形成良好的法治环境,很大程度取决于领导干部。要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学法长效机制,把学法用法情况纳入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体系,促进领导干部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真正在法治轨道上处理政务、办理事务。要崇尚法治,坚定法治理念,以信念上的坚定,带动行为上自觉,以行为上的自觉维护法律的尊严。树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理念,任何组织和个人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游离于法治之外。要坚持依法用权,想问题、做决策、办事情的时候,坚持法律依据,合乎法定程序,无论在何时、何地、何人都不能无视法律,不因人情干预而践踏法律,不因一知半解而曲解法律,确保一切领导行为都符合法律规定。要自觉接受监督,摆正自己的位置,掌权思源,用权为民,置自己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于广大群众的监督之下。要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办事,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充分尊重其他同志的意见,在宪法和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履行自己的职责。

  三、突出重点普及对象

  “六五”普法规划,在确定把一切有接受能力的公民作为普法对象同时,要求重点加强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的普法教育。尊重普法对象差别化、个性化的学法需求,注意综合运用理念传播、知识普及、实践体验等方式,不断提高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对于公务员特别是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重点是牢固树立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的观念,切实提高依法行使公共权力的能力,确保国家法律的正确实施。青少年是国家的希望、民族的未来,一定要着力提高法律素质,使他们从小就懂得应该遵循的基本行为准则,养成学法守法的行为习惯。对于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着眼于提高依法经营管理能力,开展现代企业管理和安全生产等方面的法律宣传,培养其诚信守法观念和社会责任意识。对于农村居民,加强普法教育,要培养和增强农民参与村民自治活动和其他社会管理活动的积极性,重点进行依法表达诉求、依法维护权利意识的培养。在突出重点的同时,引导全体公民学法知法懂法信法守法用法。

  四、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

  深入开展“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服务全面深化改革”主题法制宣传活动。广泛开展“法律七进”(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寺院)活动,根据单位、部门、行业的特点,制定“每一进”的目标内容和方法,落实好责任单位、明确工作职责,量化工作指标,加强监督考核,确保“法律七进”取得实效。要动员和引导广大人民群众自觉参与到法治实践中来。认真总结经验,开展多层次多领域的依法治理工作,把依法治理与平安建设、维稳工作、和谐社会和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建设等工作结合起来,统筹安排,抓好落实,不断提高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进一步健全体制机制,完善制度,严格程序,强化监督,认真落实执法责任制、执法质量的考核考评,不断提高依法行政、公证执法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推进基层依法治理,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针对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专项治理活动,真正使法律深入人心,走入人民群众,为海东经济建设“三大历史任务”和实现“在八个方面走在全省前列”的目标提供法律保障。(作者:中共海东市委书记 于丛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