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东集中解决司法“顽疾”

24.11.2015  19:19

   今年来,海东检察机关为了进一步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有效提高规范执法水平和案件质量,以贯彻落实修改后的“三大诉讼法”为契机,不断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年”活动,集中解决司法“顽疾”,有效加强了对司法不公问题的监督和整改力度。

  据了解,2013年海东检察院根据省检察院要求,在全市检察机关组织开展了为期两年的“执法规范化建设年”活动。今年又在全市开展了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暨“规范司法强化年”活动。在去年全市检察机关着重查摆出9类重点案件和14种办案节点行为方面存在的问题18个,及时进行了通报,并作了限期整改。

  为坚持不懈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全面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市检察院制定了全市检察机关案件质量评选人才库制度,首次选任了34评查员,每年将对上一年度各类案件进行评查。今年上半年抽调9名评查员对全市去年以来的捕后不诉案进行了全面评查,并召开了案件质量评查通报会。同时,进一步深化案件管理工作,以制度和工作流程保障规范执法,全力推进网上办案,认真履行案件受理、流转职责;进一步推进检务公开工作,以“阳光检务”推动规范执法,通过深入开展案件信息查询、举办检查开放日活动、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人大代表及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召开座谈会、开通检察“微博”、建设检务公开大厅等方式开展检务公开工作,着力提高执法办案透明度和司法公信力,推进“阳光检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