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北州交通局】海北州交通运输局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08.11.2016  20:05

      为进一步加强交通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切实解决交通工程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维护交通行业农民工合法权益,确保交通建设领域和社会稳定,日前,海北州交通运输局采取五项措施,防止拖欠农民工工资,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一是组织上健全,认真全面的开展“清欠”工作。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做到早安排、早布署,及时成立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督导组,实行党政一把手负责制,分管领导各负其责,做到职责明确,任务落实到人,确保为“清欠”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二是制度上保障,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严格按照《海北州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管理办法》和省交通运输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与管理有关工作的意见》规定要求,进一步落实和完善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建立“施工企业负责、建设单位督办、主管部门监管”的保障机制,按照“谁承包、谁负责”和“谁管理工程、谁预防拖欠”的原则,将施工企业、分包企业和有关劳务单位,对支付农民工工资所负有的不可推卸的管理责任和连带清偿责任落实到位。工程开工之初,建设单位要组织施工企业、分包企业及劳务单位负责人,召开农民工工作专题会议进行安排部署,形成各单位一把手负总责的机制,落实各方责任,发挥各方合力,建立管理台账,确保交通建设工程项目不拖欠农民工工资,同时,积极探索施工企业将建设项目工程预算款中的劳务费单独列入帐户管理,防止出现拖欠工资情况不清而造成监管难的问题。三是责任上落实,落实总承包企业的工资支付责任。严格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规范招投标行为,查处串通投标、挂靠借用资质等违法违规投标行为,并依法追究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认真严格落实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考核制度,对违规转包、分包,借资于他人投标和存在违反国家工资支付规定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施工企业,要对其进行曝光,年度信用考核时降低其信用等级,并对其市场准入、招投标资格等进行限制,从而加强招投标管理,规范施工企业履约行为,从源头上杜绝因转包、分包而引发的合同纠纷、农民工工资拖欠等问题。四是排查上得力,强化对工程的日常监管。强化对工程的日常监管和农民工工资“拖欠”排查力度,及时组织对辖区内在建的交通工程项目支付农民工工资情况进行排查。对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农民工工资等情况要全面掌控,严格按照工程价款支付程序,合理运用工程价款支付工具,督促施工企业按劳务合同规定进行工资支付。对发现的“拖欠”苗头,不推诿、不拖延,采取坚决措施予以解决,确保农民工工资得到及时发放。采取有效预防和及时妥善处置工程建设领域因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对拖欠时间长、涉及数额大、一时无法解决的拖欠工资,可按规定通过应急周转金、工资保证金和其他资金渠道先行垫付部分工资或给予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必要的生活救助。对恶意欠薪逃匿的。五是机制上完善,构建农民工工资支付与管理长效机制。加强行政司法联动,依法严厉打击无辜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加强农民工工会建设,对参建农民工及时发放《农民工维权卡》和《农民工维权须知》,并通过设立举报箱和举报电话等随时受理农民工投诉,确实提高农民工的维权意识。强化政府职能,增强服务力度 。严格审查建设施工合同、协议,强制用人单位与农民工签订劳务合同,否则不予审批立项。同时建立企业信用制度。对长期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施工单位予以曝光,并列入“黑名单”,防止再次进入交通建设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