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北州电子商务发展扶持奖励暂行办法》颁布实施

07.06.2016  22:55

为加快推进海北州电子商务发展,鼓励快递企业发展电子商务服务与应用。经海北州委、州政府研究同意,《海北州电子商务发展扶持奖励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颁布并于6月实施。

办法》结合全州电子商务实际,对参与电子商务发展的企业安排专项引导资金,采取奖补等方式引导其发展。《办法》第六条明确提出“鼓励和引导快递企业发展,解决电商发展‘最后一公里’问题”,并针对快递企业设立专项资金补助。一是对率先在村级电商发展服务点建设投递投送网点的,一次性给予5000元/村补助;二是设立智能快件箱的给予一次性400/村补助;三是对达到一定条件的快递网点给予2万元的安检设备补助。《办法》的颁布实施,对促进全州电商快递协同发展,助推“快递下乡”工程将发挥重大作用。

海北局高度重视《办法》的实施,组织全局进行了学习讨论,并及时转发至各邮政、快递企业。同时,海北局也将积极协调争取相关优惠政策,继续鼓励和引导全州快递企业发展末端投递服务,推动全州快递业转型升级、跨越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