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加大湖泊生态保护力度

23.12.2014  15:21

  本报见习记者李拉海口报道 环境保护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近日联合印发《水质较好湖泊生态环境保护总体规划(2013~2020年)》,提出为保护湖泊生态环境,避免走“先污染、后治理”老路,将对365个水质较好湖泊进行保护,海南5座水库列入保护名单。

  海南省5座水库包括儋州市、白沙黎族自治县松涛水库,东方市大广坝水库,万宁市万宁水库,琼海市、万宁市、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牛路岭水库,三亚市大隆水库。

  按照规划要求,到2015年,海南的松涛水库和大隆水库水质不降级,大广坝水库、万宁水库、牛路岭水库水质将由Ⅲ类改善为Ⅱ类。

  据了解,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厅已在2011年开始介入湖泊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工作,目前松涛水库是保护的重点,接下来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厅将着手安排科研部门的人员对其他4个水库进行考察调研并制定规划方案。

  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厅生态处有关负责人表示:“目前我们正在积极争取国家保护湖泊资金的支持,并且省内也在加大对湖泊生态环境的保护力度。同时,我们也希望其他相关管理部门也能加大对生态环境保护力度。保护生态环境人人有责,不单单是环保部门的工作,也希望大家都能积极投入到环境保护方面的建设中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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