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州法院上半年工作亮点纷呈

10.08.2016  18:06

        2016年上半年,全州法院在各级党委正确领导和上级法院有力指导下,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为指导,以扎实开展“两学两做”专题教育活动为载体,牢牢抓住深化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历史机遇,加快推进“执法司法规范化建设年”活动,执法办案、司法公开、队伍建设等各项工作亮点纷呈。

      (一)审判工作有新成绩。上半年,全州法院在执法办案中,始终坚持全面提升审判质效,切实做到了均衡结案,形成了收结案数动态平衡的良好工作态势。共受理各类案件3290件,审执结2052件,同比分别上升43.23%和42.3%,结案率62.31%。其中,中院共受理各类案件212件,审执结151件,同比分别上升41.33%和65.93%,结案率71.23%。。

      (二)审判执行行为展现新面貌。全州两级法院紧紧抓住审判执行关键节点,加强重点环节监管力度。促进案件审理工作的规范运行。一是规范立案行为。扎实开展“立案信访窗口”创建活动,为群众提供导诉、答疑、调解等“一站式”便捷服务,方便群众诉讼。着力解决不依法立案、不及时立案以及立案不规范、不便民,立案法官素质能力不适应等问题,切实保障群众诉权。二是规范法官庭审行为。深入开展示范庭审评比活动,将法官形象、法庭纪律、庭审掌控能力作为庭审评查工作重点,针对评比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从法官开庭一言一行、一举一动等细节入手,规范庭审行为,形成长效机制。三是规范司法调解行为。始终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把诉讼调解作为化解社会矛盾的首要选择,贯穿于办案始终,规范司法调解行为。上半年,在办结的2439件民商事案件中,调解撤诉结案972件,调撤率达62.59%。四是规范执行行为。对执行程序的重点环节进行系统规范,重点解决消极执行、拖延执行、执行流程不明确、执行标准不统一等问题,严格规范执行行为。五是规范信访行为。完善涉诉信访源头治理、排查化解、责任倒查等机制,对重点案件实行定时、定人、定责模式逐案化解。严格落实院长接访日制度,对有重大影响、群体上访和领导关注的涉诉信访案件,由院领导牵头,做到矛盾预防在先,不激化、不上交矛盾,全力化解纠纷,来信来访案件处理率达100%。

      (三)文化建设有新突破。全州法院高度重视法院文化建设,以法院文化建设为载体,促进法院各项工作的开展,不断提升法院“软实力”。在建党95周年之际,联合州创建办、州文明办成功举办“颂党恩、促团结、展风采”暨第二届全州法院系统文化艺术节活动,内容包括文艺汇演、书画摄影绣品展、篮球比赛、定点投篮比赛、拔河比赛等活动,通过不同形式、不同角度,表达对党的恩情,展示法院人的风采,激发法院干警职业尊荣感,提升法官的精神境界和职业素养,增强法院凝聚力,提升社会公众对法院的认同感。

      (四)调研工作有新水平。深入开展调研工作,先后在人民法院报、人民司法、青海审判发表《牧区人民法庭工作的审视与探索》、《贷款诈骗犯罪所涉借款合同的效力》、《擅自进行精神病鉴定及强制治疗构成名誉侵权》、《我国陪审“事实审”改革进路的透视与思考》等多篇理论文章。由海南州中级人民法院选送的《贷款诈骗犯罪所涉借款合同效力研究――以贷款诈骗或骗取贷款罪为例》在2015年“中国民法典编纂与民商事审判”理论研讨会中荣获一等奖,这是海南中院建院以来在全国性论文评比中获得的最高奖项,实现了历史性突破。

      (五)信息化建设有新进展。以“数字法院业务应用系统”为重点,从立案、审理、结案到执行各节点全程管控,做到动态监控实时化、信息查询便捷化、庭审考评随机化和监管工作网络化。多次召开网上办案推进会,制定网上办案标准,规范网上办案流程,定期对各个法院逐一进行检查并定期通报,准确合理评价办案成效。狠抓数字法庭应用,落实“每庭必录”要求,数字法庭同步录音录像率达85%。强化电子档案同步扫描和电子档案随案移送工作,电子卷宗录入率100%。推进裁判文书系统应用,加强网上办案成果转化和资源利用,提高网上办案效率,裁判文书上网公布率达100%。

      (六)便民服务有新举措。为确保经济困难的诉讼当事人及时通过立案窗口获得法律援助,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7月13日,州中院法律援助工作站正式揭牌成立。由州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定期安排律师轮流坐堂值班,方便群众及时便捷获得法律服务,使司法救助与法律援助有效衔接,实现法律援助服务的窗口前移,确保群众能及时获得法律援助。严格落实院长接待日制度,共接待群众来访96件143人(次)。通过巡回审判、假日法庭、“一站式”汉藏双语诉讼服务、便民诉讼联系点等形式,为少数民族群众、偏远地区群众诉讼提供便利,共开展巡回审判33场(次),法制宣传24次,减缓免交诉讼费14万余元,发放司法救助金46.45万元。

      (七)破解执行难题有新成效。严厉打击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犯罪行为,首次以拒执罪判处一名老赖拘役六个月。上半年,全州法院共受理各类执行案件626件(含旧存113件),受案标的额1.42亿元。执结案件332件,执结率53.04%;结案标的额2487.15万元,标的实际到位率82.63%。其中,州中院共受理各类执行案件17件(含旧存1件),受案标的额7320.05  万元,执结案件7件,结案标的额1120.49  万元,标的实际到位率  100%。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惩戒力度,自2015年9月以来,先后两批通过省内媒体向社会曝光52名失信被执行人,其中12名失信被执行人主动履行94.12万元债务。及时对在账执行案款进行全面核查清理,建立专门台账、专门账户进行管理。共清理2015年12月31日前暂存款案件43件,暂存款金额为100.45万元,清理期间已发放暂款执行款16件57.17万元。

      (八)党建工作有新亮点。根据中央和省州委在全体党员中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实施方案》精神和最高院在法院系统开展“做合格法官”学习教育活动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实施方案,精心组织推动,在全院党员和法官中组织开展“两学两做”学习教育实践活动。组织院机关支部书记和委员15人参加了州委组织部举办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培训班。4月份组织院内47名干警分三批前往井冈山红色文化教育学院举办“干部理想信念”教育培训班,坚定理想信念。为纪念建党95周年,促进全州两级法院“两学两做”学习教育扎实开展,进一步推进全州法院基层党建工作深入发展,海南中院在全州法院系统中,共评选出6个先进基层党组织、10名优秀共产党员和6名优秀党务工作者进行表彰。在建党95周年之际,海南中院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法院党建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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