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中院“寓教于审”维护未成年人权益

13.12.2014  02:38
核心提示:    今年,海西州中级法院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认真落实青少年维权工作制度和措施,积极开展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依法审理青少年违法犯罪案件,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

    今年,海西州中级法院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认真落实青少年维权工作制度和措施,积极开展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依法审理青少年违法犯罪案件,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据介绍,通过联合辖区8个基层人民法院开展以“加强自我保护,远离违法犯罪”为主题,覆盖全州范围的“法在身边”送法进校园活动,赠送《法在身边——未成年人法律保护》法律漫画书籍2070册、开设法制讲堂等方式,不断提高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意识,从而有效地预防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不法侵害。

  据悉,海西中院少年法庭不断延伸工作方式,庭审中,坚持贯彻“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工作思路,重视调查研究和实践探索适合于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庭审方式方法,寻求改进少年审判工作的新突破,以“寓教于审”的方式,抓住未成年人的心理,努力拉近彼此距离,认真开展庭前、庭中和判后教育感化工作,取得了实质效果。今年,全州法院判处未成年罪犯27人,占全部刑事罪犯总人数的3.43%。海西中院判处未成年罪犯6人。

  指导基层法院严格执行《青海省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细则》、《青海省社区矫正衔接暂行规定》要求,充分发挥海西法院少年法庭职能作用。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工作方针,对于罪行轻微、主观恶性不大的未成年犯,作为判处非监禁刑的重点对象。判决前,法官首先深入了解其家庭、学校是否具备监管能力,是否愿意接受社区矫正。对于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移送相关部门实施社区矫正时,要求将法官职责向社会延伸至回访帮教,通过基层法院定期、不定期对监外执行人员进行回访。

  严格落实省高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实施细则》中对于未成年人犯予以从宽处罚的有关规定,通过对全州法院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审理情况的调研,形成《对海西州两级法院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情况的统计分析》报告,全面掌握未成年人犯罪特点和量刑情况,进一步规范全州未成年人犯罪量刑,为制定出台《海西州中级人民法院未成年人犯罪量刑指导意见》打下基础。

  认真落实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的相关法律规定,在明确封存对象、内容、范围、效力的前提下,施行审判全过程对未成年人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相关犯罪纪录予以封存。此项工作的落实,为犯过罪的未成年人悔改,使其更好地回归社会,更好地生活提供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