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坚守责任担当 种好“责任田”

10.12.2015  11:52

  文国栋就落实“主体责任”约谈各地党委书记

  青海新闻网讯 12月4日,州委书记文国栋主持召开专题会议,就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集体约谈各市县、工委书记,州纪委、州委组织部主要负责同志一同参加约谈。

  文国栋指出,落实党委“主体责任”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核心要求,必须从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高度,坚守责任担当,种好“责任田”。要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在从严治党新常态下,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就是党委主要负责人的主责,打好反腐败斗争“主动仗”,增强责任意识、主角意识、担当意识、自觉意识,把党风廉政建设放在心上、抓在手上,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州委各常委带头对各地区落实党委“主体责任”情况进行检查。

  文国栋强调,各地区党委书记要加强廉洁自律,管好自己和班子成员,当好廉洁从政的表率。要把“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的标准和要求贯穿到“两个责任”落实的具体行动上,在财政资金使用、重大决策部署、干部人事任免等方面做到不越“红线”,不踩“底线”,始终保持理论上成熟,政治上坚定,立场上牢固。要建立反腐预警机制,针对出现的苗头性腐败问题,充分发挥审计工作“第一保险”作用,及时指派审计部门介入,抓早抓小,防止小问题演变为大问题,防止“小苍蝇”坐大养成“大老虎”。加大对发改、财政、人社等重点部门、重要岗位主要负责同志的调整力度,有效遏制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的腐败行为。

  文国栋强调,各地区党委书记要把从严治党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持续整治“四风”方面的突出问题,不断巩固和拓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加强公车管理,坚决执行节假日期间公车定点封存停放制度,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各地区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公务用车一律交单位统一封存,确保车辆得到统一管理和有效监控。干部问题是党风廉政建设中的敏感关键环节,要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好干部五条标准”选拔任用干部,不讲义气、不打招呼,实行推荐干部实名签字制度,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文国栋强调,各地区党委书记要进一步加大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力度,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对违纪违法行为要一查到底,让每个党员干部牢记“手莫伸,伸手必被捉”。要加强对纪委工作领导的同时,自觉接受纪委监督,积极为纪检监察机关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提供支持,旗帜鲜明支持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法履行职责、查处违纪违法案件,特别是要及时协调解决纪检监察机关在执纪监督中的困难和问题,为突出主业主责、集中力量查办案件创造条件,保障纪检监察部门独立开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