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州两市语言文字工作获殊荣

19.01.2018  21:32

  青海新闻网讯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青海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依据《青海省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标准(试行)及其实施细则》,青海省语委、省教育厅组成评估组于2017年11月13日至17日,对德令哈市、格尔木市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检查。评估组在听取了海西州语委的工作汇报后,分4个小组,分别对德令哈市、格尔木市党政机关、学校、新闻媒体和公共服务行业4个重点领域的28个单位和2个示范街道实地考查评估。共听取抽查单位汇报28次,召开座谈会28次,查阅档案资料183卷(册),发放并回收调查问卷393份,随机抽查访谈261人,听课24节,抽查教师教案58本、报刊6本(期)、中小学学生作业69本、考试卷12份,审看电视新闻、社教节目17期,广播新闻、社教节目17档,公益广告、商业广告12条,完成了对规定项目和内容的考查。

  根据《青海省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标准(试行)》及《实施细则》,德令哈市得分267分,格尔木市得分265.8,分别占到总分289分(满分260分、总加分29分)的91.97%和92.38%,两市均为优秀,顺利通过国家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验收,实现了“普通话初步普及”“汉字社会应用基本规范”的工作目标。

  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是一个动态过程,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需以评促建,以建促优,以点带面,辐射全面,进一步加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宣传力度、不断提升社会用语用字规范化水平、努力提高语言文字管理和应用水平,使全州的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跃上新台阶、取得新进展。

格尔木全力推进发展和改革工作
  青海新闻网讯(本网记者 王柯岚 通讯员 李莎莎Qhnew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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