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州以十三条措施强化环保工作

11.12.2017  13:26

  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以“四个转变”认真践行“四个扎扎实实”重大要求,日前研究出台新环保十三条措施,着力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的环境监管治理体系,保护好柴达木生态安全屏障。

  海西州政府建立生态环保参事制度,聘请5-8名国内知名专家学者为政府参事。定期组织专家开展“环保进园区、进企业”服务活动,为企业问诊把脉、提供技术咨询。

  同时,任命11名县处级环保督察专员,对生态环保职责履行情况、环境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未按期完成工作任务、履行职责不到位的有关地区和部门,依法依规进行督察问责。并且各市县、工行委党政主要领导下沉企业一线蹲点调研、分片包干督办,日常工作中坚持亲临环境风险点,亲入生产一线,亲自研究解决环保问题。鼓励环保监管部门和党政机关大胆决策、创新实干,建立健全正向激励和容错纠错机制。建立完善12369举报热线、微信、短信、网络邮箱受理平台,对举报属实的重大环境违法违规行为,给予线索提供人员1000至30000元的奖励。州级财政设立1亿元环境应急准备金,各地区相应设立专项准备金。企业建立生态环保专项基金,由企业专户储存,专项用于环境治理。

  海西州内工业园区、工矿区、自然保护区和所有排污企业主动开展环境风险第三方预评估。建立完善第三方服务配套政策保障措施,利用直升机、无人机开展空中立体巡查,对各工业园区、重点矿山企业、尾矿库、自然保护区等敏感区域进行不定期空中立体巡查,及时发现问题,快速依法处置。逐步实现全面覆盖,在污染物排放口、尾矿库、渣场等部位安装视频监控设备,24小时监控运行情况。建立海西州环境保护大数据融合平台,融合各类监管数据,及时分析研判、调度解决发现的问题,强化环境风险预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实行生态环保惩戒“黑名单”制度,决不让环保问题项目入驻柴达木,对已洽谈招商未落地的项目进行再评估、再筛选。对冶金化工、矿山采选等企业严格按照最新的环保要求,持续提标改造。(程宦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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