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州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巩固提升推进会召开

02.08.2018  18:05
海西州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巩固提升推进会在德令哈市召开

  青海新闻网讯 (本网记者 朵海平 摄影报道) 8月1日,海西州召开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州巩固提升推进会,总结交流创建示范州工作,以国家民委授牌为新起点,推动海西州新时代民族团结进步工作迈上新征程。

  会议宣读了《国家民委关于命名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州的决定》,并为海西颁授“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州”荣誉奖牌。

  会议强调,民族团结既是各族人民的生命线,更是各族人民的幸福线,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只有起点没有终点。要不断深化认识、提高站位,始终把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摆在突出位置。结合实际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与贯彻落实“四个扎扎实实”重大要求,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五四战略”,特别是省委十三届四次全会新提出的“一优两高”新战略相结合、相融入、相促进,同频共振推动海西经济社会和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不断向前发展。要坚持生态优先、民生为本,不断增强各族人民的获得感、安全感、幸福感。要深化宣传教育、思想引导,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持续深入开展“三个离不开”“五个认同”教育,让各民族在海西大家庭中手足相亲、守望相助。要进一步巩固深化示范州创建成果,认真查找创建工作的不足和短板,积极学习借鉴先进经验,把法治方式作为创建活动的长远之计,使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自觉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升级。

  会议指出,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中央统战部、国家民委、省委统战部、省民委,省创建办指导引领下,十八大以来,全州上下铆足干劲,勠力同心,谱写了柴达木盆地民族团结凯歌。在党的民族政策光辉照耀下,一代又一代柴达木人秉承伟大的柴达木精神、新时代海西精神,休戚与共、艰苦奋斗,书写了各民族之间“谁也离不开谁”的生动篇章,携手铸造了我中有你、你中有我、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命运共同体”。全州上下坚持把党的统一领导作为做好创建工作的根本保证,树立“不谋民族工作不足以谋全局”的理念,以创建工作统领全局、牵引各方,坚持把发展作为创建工作的第一要务,坚定不移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新发展理念和省委省政府提出的“一优两高”战略部署,实施一大批惠民利民举措,坚持把依法治理作为创建工作的基础工程,立足实际强化法治海西建设,探索出青藏新甘交汇地区社会治理新模式,全州呈现出经济转型发展、民生持续改善、民族团结和睦、社会和谐稳定的良好局面。

  会议要求,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入领会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对创建工作的新精神新要求,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把做好民族团结进步工作作为推进“四个全面”、落实省委“一优两高”战略部署的实际行动,坚定不移贯彻党的民族理论政策,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各民族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等方面的权益,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各项工作取得更大成效。要强化教育引导,建设各民族和谐发展的共有精神家园,不断把“各民族一家亲”的思想融入灵魂和血脉,夯实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文化基础。要加强民族宗教工作,巩固发展社会主义新型民族关系,准确把握民族工作“五个并存”阶段性特征,坚持民族工作“八个坚持”原则,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要树立法治理念,探索建立符合海西实际的现代化治理体系,坚持依法治理,推进社会治理创新。要坚持发展第一要务,夯实民族团结进步的物质基础,“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坚决落实省委“一优两高”战略部署,围绕“五个千”产业集群打造,一手抓传统产业优化升级,一手抓新兴产业培育壮大,加快构建海西现代化经济体系,开拓海西经济发展更广阔的空间。要注重同创同建,构筑民族团结进步一体化创建大格局。要加强党的领导,为持续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会上,格尔木市、乌兰县、海西州文体广电局、海西州教育局交流发言。

推进会现场

海西获颁“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州”荣誉奖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