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州十项措施巩固脱贫成果

29.10.2018  11:27

  青海新闻网讯 海西州坚持把脱贫攻坚作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政治任务和民生工程,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和省委省政府“一优两高”战略部署,采取十项措施全面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着力实现“五大转变”,不断增强各族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持续加强产业扶持,全面实施集体经济“空壳村”清零工程和联企兴村“1+1”行动,创新渠道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培育和推广有市场、有品牌、有效益的特色产品,重点扶持家庭农牧场、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扶贫产业园,建设一批特色分明的种养殖基地和良种繁育基地。逐步构建农牧区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体系,完善经营主体与困难群众联动发展的利益联结机制,加强致富带头人、新型职业农牧民专项技能培养培训。

  持续加强转移就业,通过岗位补贴、场租补贴、贷款支持等方式,扶持企业在县、乡、村三级发展扶贫车间,吸纳困难家庭劳动力就业。同时开发多种形式的公益性岗位,吸纳家庭困难劳动力通过劳动增加收入。

  持续加强教育扶贫,继续落实15年免费教育,加大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力度。健全教育资助体系,实施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和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加大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全面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和双语教师培训,依托浙江省优质教育资源和资金加大异地办学力度,扩大省内外异地中职办班规模,提高办学水平。

  持续加强健康扶贫,着力推动健康扶贫“三个一批”专项行动,全面落实“一免六减、十覆盖”和“双签约”服务模式,确保群众能就近看病、看得上病、看得好病。选优配强乡村两级卫生力量,建立健全慢性病预防治疗体系,提升各级医疗机构服务水平。

  持续加强基础建设,以乡村振兴战略契机,提档升级农牧区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建成外通内联、通村畅乡、客车到村、安全便捷的交通运输网络。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因地制宜确定整治目标,全面改善群众生活环境。

  持续加强社会保障,抓好“脱贫保”“防贫保”商业保险落实,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和农牧区低保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继续实施社会服务兜底工程。加大对困难家庭中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和重病患者救助力度。

  持续加强队伍建设,加速推进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基层党组织建设,落实“四议两公开一监督”制度。吸纳和培养优秀党员,加大乡村干部培训力度,打造一支永远不走的驻村工作队。

  持续加强专项治理,深入开展扶贫领域专项治理,持续推动扶贫领域作风明显改善。深入开展扶贫项目资金使用和实施进展情况督查巡察,切实将群众的反映和诉求迅速整改到位。

  持续激发内生动力,开展扶志扶智教育活动,深入推进“共产党好、总书记好,听党话、跟党走”主题宣传教育活动,持续加强思想、文化、道德、法律、感恩教育,大力选树和表彰自强不息、自力更生脱贫致富的先进典型,强化对有劳动能力、有培训意愿群众的短期技能培训,全面提高群众自主发展能力。

  持续营造舆论氛围,认真践行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重要战略思想和党中央脱贫攻坚重大决策部署,全面总结宣传报道脱贫攻坚典型,推出一批反映扶贫脱贫感人事迹的优秀文艺作品,加大扶贫题材文化产品和服务的供给,为决胜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营造良好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