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州委约谈各地党政主要领导

17.10.2014  00:23
核心提示:   10月14日,副省长、海西州委书记辛国斌主持召开专题会议,学习《中共青海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就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情况,与各地区党

   10月14日,副省长、海西州委书记辛国斌主持召开专题会议,学习《中共青海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就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情况,与各地区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进行了约谈。

  海西州委副书记、州长诺卫星,海西州委副书记武玉嶂,海西州委常委牛军、于明臻、李国忠、王林虎、韩素文、多杰,州“两院”主要负责同志及各地区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参加约谈会。

  辛国斌强调,各地区党委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骆惠宁书记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严格按照党委责任、党委主要负责人职责和领导班子成员职责,进一步理清工作职责,找准职责定位,强化责任担当,努力构建统一领导、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各地区党委书记要种好“责任田”、打好“主动仗”,增强责任意识、主角意识、担当意识、自觉意识,把党风廉政建设放在心上、抓在手上,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

  辛国斌强调,各地区党委要突出工作重点,对照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中确定的重点任务,结合本地区实际,建立任务清单,把党委主体责任重点任务逐项分解落实。要定期听取下级党组织的工作汇报,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形势,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把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一起研究部署、一起检查考核。要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向下建立传导机制,向上建立报告制度,形成层层落实主体责任的工作格局。要进一步完善述职述廉、谈心谈话、民主测评等制度,增强制度的可操作性和有效性,保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长期坚持和落实。要切实做好“四风”问题查摆、剖析、整改工作,形成作风建设常态化机制,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抓实、抓好,努力为经济社会转型提速发展提供坚强保障。对工作不力导致责任制考核排末位的地区,州委将对党委书记进行约谈提醒、诫勉谈话。

  辛国斌强调,各地区党委要进一步加大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力度,绝不允许瞒案不报、压案不查,不搞下不为例,不搞为错不纠,不搞初犯不查,不搞法不责众,不搞众错轻处,对违法违纪行为要一抓到底查处,让每个党员干部牢记“手莫伸,伸手必被捉”。要把“严管厚爱”与“抓早抓小”统一起来,防止小问题演变为大问题,防止“苍蝇”坐大养成“老虎”。要加强对纪委工作领导的同时,自觉接受纪委监督,积极为纪检监察机关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提供支持,旗帜鲜明支持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法履行职责、查处违纪违法案件,特别是要及时协调解决纪检监察机关在执纪监督中的困难和问题,为突出主业主责、集中力量查办案件创造条件。

  辛国斌强调,各地区党委书记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切实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责任,督促分管部门及分管部门负责人廉洁从政、改进作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各地区党委书记要把教育实践活动的标准和要求贯穿到“两个责任”落实的具体行动上,履行好主体责任,积极践行“三严三实”,自觉接受同级纪委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守住从政底线,干净干事、廉洁从政,努力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标杆和榜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