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安全监管局在海西州格尔木市开展工贸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检查

25.07.2018  01:01

7月17日至20日,省安全监管局按照《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要求,采取“双随机”方式对格尔木市开展工贸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检查。  检查组按照年度执法计划,采取查阅资料、随机抽考、现场提问、现场查看等方式对盐湖股份综合开发公司、青海西豫有色金属有限公司、青海昆仑山矿泉水有限公司、青海宏扬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格尔木市润泽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等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安全设施设备、作业现场安全管理、风险管控及隐患排查治理等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了重点检查。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现场作业安全管理混乱、较大危险因素设备和场所安全警示标志设置不足、岗位风险因素告知不到位、风险管控及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不符合要求等问题,检查组要求格尔木市安全监管局依法下达了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并负责跟踪督促整改。对格尔木市润泽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安全管理混乱、作业现场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问题,省、州、市安全监管部门联合约谈该企业主要负责人,下达了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责令企业停止生产经营行为,并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立案处理。

检查组强调,各工贸企业要深刻认识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意义,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紧密结合汛期和安全生产旺季的特点,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健全安全生产制度,加强现场安全管理,扎实开展好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针对当前正值防汛关键时期的实际和强降雨等恶劣天气造成的灾害特点,加强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力度,明确重点防范区域和单位,强化监管执法,深化隐患排查治理,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发现险情及时、准确上报和处置,严防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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