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纠纷有地方调解 海西州银行业金融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成立

15.01.2019  10:51

  青海新闻网讯 日前,海西州银行业金融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成立,预示着我州在探索金融维权、跨行业合作,加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上迈出坚实的步伐。

  州银行业金融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是在海西银监分局与州司法局共同指导下,由州银行业协会全权负责,依托协会维权工作专委会成立的调解全州银行业金融纠纷的群众性组织。作为我州银行业化解矛盾、处理纠纷、维护稳定的新机制,它的成立将对推进依法治州,维护金融秩序,促进全州经济健康稳定发展将发挥积极作用。

  州银行业协会会长秦岩说,“金融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成立,是州银行业协会发展史上一次新的突破和创新。

  “本着优势互补、长期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我们将以《海西州银行业协会和海西州律师协会战略合作协议》签订为契机,认真结合银行业实际,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为做好金融风险防控和安全稳健运行提供积极保障,为州银行业协会各会员单位提供便捷高效的法律业务咨询。”州律师协会会长陈志梅表示。

  “银行业协会跨行业的协作合作在海西地区是第一次。”海西银监分局副局长史忠告诉记者,海西银监分局作为银行业协会的业务主管部门,积极鼓励和支持协会工作创新发展、纵深推进,州银行业金融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将依法开展调解活动,用创新的思路、灵活的方法,确保“有规章可循、有制度可依、有规矩来行”,达到调解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