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法院在全州人民调解工作中受表彰

15.12.2018  02:41







        12月14日,全州人民调解工作会议在海西会议中心召开,会议表彰了全州人民调解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海西州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海西州西部矿区人民法院荣获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格尔木市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审判员冯珍珍、德令哈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审判员李春业被评为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先进个人。

        人民调解制度作为一项法律制度,支持与指导人民调解工作是人民法院的法定职责。海西法院在审理查办案件中主动适应新时期、新形势下人民调解工作的新任务、新要求,站在群众角度,依法化解矛盾纠纷,坚持“人民调解为人民”的根本立场,突出人民调解的法治属性,以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开展调解工作,在人民调解工作中不断取得新成效。

        此次,海西法院在全州人民调解工作中受表彰,既是对海西法院人民调解工作在司法审判工作具体运用突出成效的肯定,也是对法院未来人民调解工作的鼓励。海西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杨正宝在会上讲话指出:人民法院指导人民调解工作、有效预防和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对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有效节约了审判资源,降低了诉讼成本,减少了群众诉累。海西两级法院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人民法院指导人民调解工作的实效性,在州委坚强领导下,进一步加大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力度,为构建“平安海西”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海西州人民调解工作会议召开
  青海新闻网讯 12月14日,Qhnew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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