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协贯彻新消法退货退款真不难

14.05.2014  14:31
核心提示:   近日,西宁市消费者协会调解一起购物7日无理由退货纠纷。  西宁市消费者协会接到两名年近八旬的夫妇投诉,称他们在电视上看到一段“古方膏熨透骨保健贴治疗关节炎”的医疗药品广

   近日,西宁市消费者协会调解一起购物7日无理由退货纠纷。

  西宁市消费者协会接到两名年近八旬的夫妇投诉,称他们在电视上看到一段“古方膏熨透骨保健贴治疗关节炎”的医疗药品广告,该广告宣称:“古方膏熨透骨保健贴能根治关节炎老寒腿,贴一个好一个”。由于多年受关节炎折磨,两名老人便通过电视购物热线订购了20盒“古方膏熨透骨保健贴”。两天后,西宁顺丰快递公司投快递员将药品送到老人手中,并收取货款1980元。

  收到货物后的第二天,老人后悔购物仓促,便联系电视购物热线要求退货,但商家不退。随后老人向西宁市消费者协会投诉。

  经消费者协会调查,该“古方膏熨透骨保健贴”生产厂家在河南省南阳市,销售商在北京市,快递公司总部在广东省深圳市,退货难度较大。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消费者应当找厂家或商家所在的工商部门投诉,但西宁市消协考虑到两名老人行动不便,积极和厂家、销售商通过网络和电话联系协商退货,均未取得实质性进展。

  西宁市消协又与西宁顺丰快递公司联系协调退货,顺丰快递公司积极配合且暂停支付货款手续,最终西宁顺丰快递公司为两名老人退付货款1980元。

  此次消费者投诉是新消法颁布以来,西宁市消协调解的首例非现场购物7日无理由退货投诉案件。 (作者:罗沛文 许正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