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将完善消费环节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

13.03.2016  09:26

  青海新闻网讯 记者昨日从省消费者协会获悉,今年起,消费环节经营者首问制度将更完善,我省将督促经营者切实履行消费维权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包括网络交易服务在内的消费领域,均将推行消费环节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

  消费环节经营者首问制度是指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导致合法权益受损时,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该经营者必须依法承担首问责任,不得推诿。今后即使在电商平台,消费者通过网络交易平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导致合法权益受损的,可以直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

  同时,我省还将推行消费环节赔偿先付制度,今后,当出现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而销售者或者服务者故意拖延处理或者无理拒绝赔付,以及因销售者或者服务者撤场等情况导致消费者无法获得赔偿时,由商场、市场和平台经营者向消费者进行先行赔付。商场、市场和平台经营者向消费者进行赔偿先付后,可以依法或者依约定向有关销售者、服务者进行追偿。

  3月10日,我省消费者协会组织参加活动的三家电子商务企业在《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承诺书》上签字,共同推进青海电商领域首问及赔偿先付制度。省消费者协会工作人员介绍,未来,所有第三方网络交易平台发现有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应向有关部门报告,并及时采取措施制止,必要时可以停止对其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同时,要建立消费纠纷和解和消费维权自律制度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