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厅印发《关于深化厅属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审计监督的工作方案》

07.08.2017  16:12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审计监督的若干意见》(厅字〔2017〕1号),进一步完善交通运输审计监督体制机制,改进创新审计方法。7月28日,省厅制定印发了《青海省交通运输厅深化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审计监督的工作方案》。工作方案从审计原则、审计对象、审计内容、审计工作方案和审计整改五个方面做出了详细安排。根据该方案,自2018年起将对厅属9家国有企业、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计划以每年安排2家,5年内全部审计一遍的频次实施审计。
    “省厅深化厅属国企审计工作方案”的印发,标志着省厅对厅属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的审计监督体系和制度进一步得到完善,对充分发挥审计监督,促进党和国家方针政策,重大决策部署在我厅国有企业的贯彻执行将起到积极作用。同时,将进一步促进厅属国有企业深化改革,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和做强做优做大,为国有企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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