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改革 青海很“忙” —— 青海奋力开启“十三五”新征程述评之六

13.01.2017  10:06

  “十三五”新征程已驶过第一个航站,新一轮改革浪潮在新的历史节点上被激荡着。一项项标志性、关键性、引领性作用的重大改革举措相继落地,一个个影响全局、关系长远的重要制度设计强音律动,改革正向着有利于增添经济新动力和维护公平正义的方向推进。

  改革进入“深水区”,面对难啃的“硬骨头”,青海突出问题导向,精准发力,以重点领域突破带动改革整体推进,全面深化改革的主题框架正逐步确立。

  时间是常量,也是奋进者的变量。这365天,青海很“忙”。

   启动实施了中国第一个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创新体制、形成机制、实施项目,可可西里申报自然遗产工作扎实推进,科学建园、开放建园取得积极进展, “一年夯实基础工作”基本完成——

  三江源国家公园体制试点是一项创新性体制机制综合改革探索,没有现成的模式可借鉴,没有成熟的经验可照搬,是顶层设计和“摸着石头过河”的结合,探索的艰辛和挑战不言而喻。

  制定了贯彻落实《三江源国家公园体制试点方案》的部署意见,及时召开试点动员大会进行了部署。按照“坚持优化整合、统一规范,不作行政区划调整,不新增行政事业编制,组建管理实体,行使主体管理职责”的原则,三江源国家公园体制试点着力突破原有体制的藩篱,实现保护管理体制机制创新;突破条块分割、管理分散、各自为政的传统模式,彻底解决“九龙治水”和监管执法碎片化问题。

  实施三江源国家公园体制改革,三江源头兴起了深化改革的热潮,“清水衙门”也随着生态文明建设吹来阵阵清风。

   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定不移去产能,分类处置31户僵尸企业,化解50万吨钢铁、9万吨煤炭过剩产能,安置职工近千人。精准施策去库存,深化投融资改革,推动ppp合作模式——

  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的重大创新。2016年《政府工作报告》强调“以供给侧改革结构性推动经济转型升级”,并将它作为2016年六大重点工作之首加以部署,意味着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将在青海省经济转型升级中扮演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根本目的是提高社会生产力水平,落实好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十三五”开局之年,全省上下把思想认识统一到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决策部署上来,在适度扩大总需求的同时,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实施意见》和重点领域具体改革方案,专门成立领导小组并召开推进会,全面实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定不移去产能,分类处置31户僵尸企业,化解50万吨钢铁、9万吨煤炭过剩产能。精准施策去库存,大力推进城镇棚改货币化安置,鼓励农牧民进城购房,培育住房租赁市场,商品住房库存面积下降25.6%,去库存成效明显。多措并举降成本,采取要素让利、降税清费等措施,累计降低企业各类成本近60亿元。

   把简政放权作为深化改革和转变职能的“先手棋”,两次取消、下放、调整和暂缓实施了409项行政审批事项,目前省级保留268项,使得青海在全国属于省级保留行政审批事项较少省份之一,西宁市由324项减至74项,成为西北省会城市行政审批项目最少的城市——

  在巩固扩大“三证合一”改革成果的基础上,2016年,青海全面实施“五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狠抓事中事后监管,进一步激发了市场活力,优化了营商环境,维护了市场秩序,为全省稳定增长、优化结构、扩大就业、促进发展增添了新动能。自推行商事制度改革以来,全省市场主体增幅连续两年超过全国平均水平,截至2016年底,全省共有各类市场主体33.3万户,注册资本8610.6亿元,平均每天新增市场主体201户。

   以人民为中心谋划改革,建立精准识别,为脱贫攻坚提供制度保障,综合医改试点工作走在全国前列,深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教育改革、社会保障改革——

  民生所向,施政之要。

  在全面深化改革的实践中,青海省委、省政府始终强调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谋划改革,着力在精准扶贫、城乡医疗和教育、户籍制度改革等诸多方面确保改革取得重要进展,让人民在改革中切实分享到实实在在的成果。

  2016年以来,青海紧紧围绕医疗、医药、医保三医联动,把深化公立医院改革、深入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健全完善全民医保体系、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等作为重点,不断创新体制机制,初步建立了基本医疗服务体系、基本药物供应体系、基本医疗保障体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在大病医疗保险、分级诊疗制度、统一城乡医保政策体系、公立医院改革、疾病应急救助、药物集中招采、“先住院后结算”医疗服务模式等方面走在全国前列,中央有关领导多次批示,国家有关部委给予充分肯定,为全国创造了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做法,被称为“青海模式”、“青海节奏”。

  出台“1+8+10”脱贫攻坚体系,编制完成“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制定脱贫攻坚督查巡查办法,出台省直部门和行业以及市、县脱贫攻坚考核办法,对第一书记和扶贫干部实行挂钩扶贫,构建“六位一体”扶贫投入保障机制和“123”帮扶工作机制,扎扎实实推进脱贫攻坚。全省共选派“第一书记”和扶贫驻村工作干部7865名,明确了10.9万名党员干部结对帮扶15.4万户贫困户,实现了贫困村驻村工作队和扶贫户帮扶责任人的“双覆盖”。

  印发了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和实行15年免费教育、深化普通高中课程改革等意见方案,相继出台了42项政策性文件,基本完成了教育综合改革的顶层设计,明确了全省教育改革的方向、任务和路径,为加快推进我省教育现代化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出台了《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实施意见》,为全省2261名无户口人员解决了落户问题,实现了居民户口省内迁移网上流转、省内户籍居民身份证异地办理等业务。

  在4州8县52个乡镇继续推进农牧区困难老年人代养服务试点,为代养服务工作在全省推开奠定了基础。全面建立老年人意外伤害险和养老机构综合责任险,成为全国第一个全面建立两项制度的省份。

   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严格法官检察官遴选标准,司法、公安等领域改革稳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又迈出坚实一步——

  建立了司法人员分类管理体系,严格程序和标准,分两批遴选了877名入额法官、799名入额检察官,公开招录了三批591名司法辅助人员,确保了中央确定的39%员额比例“底线”。成立了青海省法官检察官惩戒委员会,启动了法官检察官惩戒工作。突出法官检察官办案主体地位,建立完善法院、检察院办案人员权力清单、司法责任追究办法等42项规章制度,进一步明确法官检察官的办案职权和责任。

  不断完善职业保障制度,预发入额法官检察官和相关人员工资待遇,完成了法官检察官和书记员的职务序列套评套改工作。制定了省以下法院检察院政法专项编制、法检“两长”、财物省级统一管理的相关制度,全部建成了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体系。

  革故而鼎新,继往而开来。每一项改革,都蕴藏了思想的转变、观念的更新和发展的突破;每一项举措,都成为了助推青海发展升级的“新引擎”。(张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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