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光明滑坡事故涉事受纳场5名负责人被批捕

09.01.2016  10:04

  本报深圳1月8日电(记者刘芳 武欣中)记者今天从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检察院获悉,该院近日以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对光明新区涉事渣土受纳场5名负责人批准逮捕。

  截至1月6日12时,光明新区“12·20”特别重大滑坡事故失联人员总数77人,事故现场发现58名遇难者。

  据深圳宝安区检察院通报,1月6日,该院以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依法对光明新区红坳余泥渣土临时受纳场经营人林某武、受纳场现场指挥庄某明、受纳场监理人刘某阳等5人批准逮捕。光明新区“12·20”重大滑坡事故系列案件还在进一步侦查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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