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度民生 精彩之笔:人居环境越来越好

15.02.2015  11:40
        青海新闻网讯  湛蓝清澈的天空成为高原人民引以为傲的招牌;蓝天白云下,清澈的河水翻滚着浪花奔腾向东;无论是城里还是乡下,到处都是楼房、新房;上千个干净整洁、风格各异的美丽乡村分布在高原各处。
        新型城镇化和城乡统筹持续发展,村容村貌得到根本性改变,湟水河水质达到国控目标,西宁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达到72.8%——“十二五”以来,我省城乡面貌发生重大变化,人居环境显著改善,各族群众享受到了现代文明的丰硕成果。
        安居才能乐业。改善城镇人居环境,实现城镇人口安居乐业,是新型城镇化建设和加快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核心。近年来,我省城镇体系初步形成,城镇空间得到拓展,城镇功能显著提升,人居环境逐步改善,有力推动了城镇化进程。全省城镇化率从2010年的44.7%提高到49.8%。与此同时,上千个村的村容村貌得到根本性改变,基本实现了水、电、路、通信、广播电视、邮政、金融和优美环境“八到乡村”。
        走进互助土族自治县东沟乡姚马村,水泥铺就的道路蜿蜒整洁,村子里的小河波光里倒映着美丽的彩虹廊桥;村文化广场上,老年人惬意地享受着初春温煦的阳光,孩子们在高兴地追逐嬉戏。这是我省2014年全力打造的300个“高原美丽乡村”中的一个。
        为了改善农牧区面貌、提升农牧民生活品质,我省于去年启动了以住房建设、环境整治、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建设为主要内容的“高原美丽乡村”建设,每年确定300个重点村,力争到“十三五”末实现全覆盖。搭乘“高原美丽乡村”建设的快车,互助县实施村庄规划编制、农村住房建设、环境整治、土地整治等七大工程,投资2.5亿元完成25个美丽乡村建设。
        放眼全省,到年底,投入资金16.41亿元建设的300个“美丽乡村”建设任务全面完成,农牧民住房安全、饮水安全、交通出行等基本生活条件得到了普遍改善,农牧区人居环境发生了巨大变化。
        居住条件变好了,人们对生态环境的要求也变高了。空气、水都是与群众密切相关的问题。长期以来,生活污水、工业废水以及农村面源污染的受纳水体,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等主要污染物的排放,使我省湟水流域污染严重。
        面对严峻的形势,  2011年,我省从城镇污水设施建设、工业污染治理、农业源污染防治、河道综合整治、保障饮水安全、水环境监管能力建设等六方面实施全面综合治理;2012年10月湟水干流控制断面水质达到国家控制标准,流域治污取得了重要的阶段性成果;2013年,我省又从推进管网建设、实施扩能提标改造、工业企业废水深度治理、生态环境建设与农村面源治理、流域调水和中水回用、污水处理设施市场化建设运营、严格执法监管、落实治污责任等九个方面提出了治理措施;同年,省人大常委会对《湟水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进行了修订并于次年1月1日实施,特别提出沿湟流域的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执行一级A标准,工业企业废水排放执行一级标准,使流域水污染防治迈向依法从严治理的新阶段。
        在省市县区的不懈努力下,湟水河水质达到国控目标。
        站在西宁市的西山上远眺,明媚的阳光下,天蓝、云白、风清,林立的高楼群层次分明。几年来,对工地的拉网式排查、综合整治工业污染源和城市煤烟尘污染、强化机动车污染治理和油气回收改造——一系列的大气污染整治,使西宁市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持续提升,2014年达到73%,比上年同期提高了13.1个百分点;海东市空气优良率比上年提高了9.4个百分点,西宁、海东环境空气质量得到了明显改善。
        呼吸新鲜的空气、喝上干净的水、住在宽敞明亮的房子里,享受优美的环境,“十二五”以来,人居环境越来越好,全省各族人民生活得更加殷实、更加幸福、更有尊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