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深化医疗改革进行时凝心聚力 在医改“深水区”奋力前行全省深化综合医改试点工作综述

30.11.2015  13:44

  “现在,小病不再拖,大病不再扛,重病能治愈了!”“就医环境好了,连我们村级卫生室也大变样了!”……行走在全省各地的大街小巷中,处处可以感受到医改的温暖,处处可以听到群众对医改的称赞。

  强力推进医改工作,是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共享卫生发展成果的重要举措,更是各级政府保障民生、构建和谐社会、提升幸福指数的具体体现。从2009年以来,我省围绕“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统筹推进医保、医药、医疗三医联动,到今年2月起,全面启动实施国家综合医改试点工作——全省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可及性、公平性显著提高,群众健康指标持续改善。医改工作一步一个脚印,通过各项政策的落实,使“让人民群众在改革中得到实惠”成为现实。

   公立医院改革“一马当先”

  家住西宁市海晏路,长期患有慢性胃炎的朱女士一直在省交通医院看病取药。今年8月份去医院取药时,细心的她发现,经常服用的奥美拉唑钠肠溶片比以前便宜了10块钱,“价格是不是搞错了?”药房工作人员的回答让她放心了。“医院正式启动实施了省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取消了316种基本药物的加成。”

  综合医改试点工作,公立医院改革“一马当先”。

  今年省政府制定印发了《青海省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在进一步巩固完善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基础上,市州级公立医院全面开展综合改革,省级三级医院开展综合改革试点工作。

  事实上,本轮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有序推进得益于我省之前打下的“好底子”。

  2012年我省率先在全省范围内全面开展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2014年实现国家试点全覆盖。今年省级财政又落实资金1.26亿元,重点支持全省71所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和15个重点专科建设。与此同时,全省8个市州19所市州级公立医院全面启动综合改革工作,各地区制定出台市州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重点推进破除以药补医机制、深化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健全经费补偿机制、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分级诊疗和信息化建设等十项改革任务。截止到目前,所有市州级公立医院已全面取消药品和一般医用耗材加成。

  为加快推进省级三级医院改革步伐,今年我省选择省交通医院作为省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全面取消了药物加成,着重推进管理体制、补偿机制、人事制度、收入分配、医疗监管等体制机制改革,省级财政下达药物零差率补助资金1300多万元。

   以优质资源下沉破题闯关

  49岁的藏族群众本秀加家住距离贵德县40公里的常牧镇切扎村,患有严重的心脏病。每次身体不舒服去医院,医生都劝他去省外的大医院做手术。一想到昂贵的医药费和舟车劳顿,本秀加便打消了这个念头,仅靠吃药缓解,但病情的日益加重让他苦不堪言。前不久,记者看到他时,他正在贵德县人民医院的病床上输液,“没想到,县医院把我的问题解决了!”本秀加高兴地告诉记者。仔细一打问,原来,我省全面实施分级诊疗制度以后,县医院加强了软硬件建设,本秀加的病就是通过医院新建成的远程会诊系统,请北京人民医院的专家诊治的。

  方便群众就医,是我省推进分级诊疗的初衷之一,更是目标所在。

  从2013年10月1日起,我省率先在全省四级医疗机构全面实施分级诊疗制度。今年6月,省政府再次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落实分级诊疗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了各级医疗机构功能定位,通过制定各级医疗机构诊疗病种范围,统一双向转诊指征,实现不同级别的医疗机构承担不同疾病的治疗。随后,我省相继组建医疗联合体和民族医疗联合体,进一步巩固了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诊、上下联动的就医格局。

  如今,分级诊疗制度已经以优质资源下沉为突破口,向分级诊疗、双向转诊深水区迈进。为了强化医疗服务体系建设,2015年,我省落实基层卫生服务体系标准化建设项目496项,总建设规模5.9万平方米,总投资1.62亿元;落实藏区专项资金1.8亿元。大力实施卫生计生人才培养培训“万人计划”,截至目前已完成全省80%的培训任务,组织实施基层医疗机构医护人员技能培训6362人,全省第一批70名免费本科全科医学生已毕业,并分配至基层工作。

   看病再不为钱发愁

  家住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川口镇的武存桂,前不久因十二肠瘘在南京军区总医院住院治疗,总共花了35万余元的医疗费。基本医保报销了10万元,按规定又报销了19万元的大病保险基金,最后他自己只花了6万元。“以前一犯病我就心疼,因为看不起……”

  武存桂的心疼,肯定大多群众都有过。看病难、看病贵,因病返贫、因病致贫的窘况,一度成为广大群众的一块心病,侵蚀着生活的幸福感。“小病拖,大病扛,重病在家等”更成为贫困群众生病后的真实写照。

  实行新医改以来,看得见的实惠让群众“病有所医”的愿望逐步实现;综合医改让他们对未来的生活更加充满希望。

  综合医改试点工作继续提高筹资标准和完善报销政策。2015年,我省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标准由510元提高到550元,全省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参保率分别达99.81%、99.64%、99.69%,城乡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达到78%。

  我省从大病医疗保险制度建立之初就将其置于医改的重要位置,截至目前,累计为15.9万名全省大病患者支付医保费用6.5亿元,有效缓解了大病患者的医疗费用负担,群众满意度不断提高,制度运行平稳、可持续,缓解了城乡居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构筑起了大病保险安全网,提高了群众的健康保障水平。

  西宁市城北区的低保对象穆某因尿毒症多次就医,住院治疗费用总额高达到47.55万元。经过基本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保险和低保住院救助后,个人自付的费用将近10万元,穆某仍然无钱支付。对此,我省民政部门及时伸出援手,为穆某某发放医疗救助金7万多元,缓解了他的“燃眉之急”。

  今年我省制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医疗救助制度的通知》,进一步健全完善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制度,对民政救助对象通过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三道保障线给予医疗保障。特困供养对象给予100%救助,切实解决了“三无”人员医疗保障问题。截至今年9月底,全省共救助困难群众住院7.1万人次,累计支出医疗救助费用1.35亿元,有效发挥了医疗救助制度的兜底作用。

  “城市三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需加快步伐,分级诊疗制度需继续优化完善,医保支付方式改革需加大推进力度,综合监管需进一步增强,异地医疗费用即时结算、卫生信息化建设和人才培养等方面亟待加强……”虽然今年的综合医改试点工作任务早已完成97%,但省医改办处长张守顺却觉得还有一大堆工作需要加大力度突破——

  加大创新力度,力争在公立医院改革、分级诊疗制度、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等方面取得重要进展;

  加大探索创新力度,注重改革措施的综合性和可持续性,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突破;

  进一步强化现场督导和考核,分类指导,对个别进展较慢和存在薄弱环节的地区实行约谈,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解决,确保综合医改试点工作整体协调推进;

  结合省情,研究制定我省“十三五”医改规划,确保医改承前启后,持续不断深入推进;

  ……综合医改试点工作,正在向纵深挺进。(李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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