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政厅召开2018年全省清明节祭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突出强调安全管理和服务保障工作

20.03.2018  18:40
  3月20日,省民政厅召开2018年全省清明节祭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贯彻落实民政部清明节祭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认真安排全省清明节祭扫期间安全管理和服务保障工作。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靳生寿出席会议并讲话。
省民政厅召开2018年全省清明节祭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  
  3月20日,省民政厅召开2018年全省清明节祭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贯彻落实民政部清明节祭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认真安排全省清明节祭扫期间安全管理和服务保障工作。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靳生寿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自2008年清明节被纳入国家法定假日以来,群众集中祭扫活动增多,带动清明期间人流、车流剧增,安全风险隐患加大,祭扫服务保障任务愈加繁重。各级民政部门要认清形势,切实提高思想认识,不断强化安全红线意识,坚决克服松懈麻痹思想,着力强化殡葬服务单位安全管理,做深做细做实各方面工作,确保清明节群众祭扫安全。
  会议强调,各级民政部门要认真落实《省民政厅关于做好2018年清明节祭扫工作的通知》(青民办〔2018〕27号)要求,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不折不扣履行好清明节祭扫工作各项职责。一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部门协调联动。健全完善清明节期间祭扫工作组织协调机制,强化党委政府对清明节祭扫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安排。民政部门要发挥好职能部门作用,切实加强与公安、交通运输、林业、安监、市容管理等部门的密切协作,有针对性地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堵住漏洞盲区。二要切实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各级民政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充分认识和切实履行自身作为殡葬行业主管部门的安全管理责任,做到守土有责、履职尽责。三要切实压实殡葬服务单位主体责任。要全面开展殡葬服务机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督促各殡葬服务单位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意识,对殡葬重点场所、关键服务环节、重要设备用品做到“三个必查”,有效防范安全事故发生。要积极引导文明、低碳、错峰祭扫,严防踩踏、火灾等安全事故的发生。四要深化行风建设努力提升服务水平。进一步树牢“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努力提供优质便民的殡葬服务,提高人民群众认可度和满意度。要指导督促殡葬服务单位在服务态度、服务环境、服务收费、服务标准、服务公开、服务惠民、服务诚信、服务廉洁等八个方面做到民政部提出的“八不得、八提升”要求,不断规范提升殡葬服务水平。五要加强舆论宣传积极引导文明祭扫。各地要突出“文明祭祀、绿色清明”的主题,积极争取宣传、文明办、文化、网信、新闻出版广电等部门的支持,宣传省委、省政府两办《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和省上四部门出台的节地生态安葬奖补政策,鼓励群众选择节地生态安葬方式,将清明节日内容从传统的扫墓祭祖延伸到保护生态环境和追求健康生活方式上来。
  会议强调,做好清明节祭扫工作,是传承发展优秀传统文化、倡导文明新风的重要方面。各级民政部门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和殡葬工作的决策部署,全力以赴做好今年清明祭扫服务管理安全保障工作,努力营造平安、便利、文明、和谐的节日祭扫氛围。
  省民政厅相关处室负责同志,西宁市、海东市民政局分管负责同志和相关业务负责同志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市(州)、县(市、区、行委)民政局和殡葬服务机构负责同志在各地分会场参加会议。


编  审:刁成秀 编 辑:霍艳珺 供 稿:马洁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