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宗委对全省清真食品市场监管工作进行抽查

19.12.2018  16:11
          为进一步落实中央对清真食品管理工作的新精神、新要求,规范全省清真食品生产经营行为,维护少数民族合法权益,省民宗委多措并举,通过把好源头关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强化清真食品市场监管。近日,省民宗委组成督查组,对省内部分州县清真食品市场监管工作情况进行抽查。

在海北州门源县清真食品市场监管工作督查中,督查组实地对该县部分清真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和餐厅主辅原料进货单据、清真证明、相关证照、经营场地、环境设备和安全卫生等情况进行了详细检查,对部分企业和餐厅进货单据不齐备、原料商资质不全等问题现场予以指出,提出整改意见,要求企业立即整改,确保清真食品生产经营从源头上做到清真必清,满足广大具有清真饮食习惯的少数民族群众的生活需求。

督查期间,督查组对县级民族宗教部门提出要求,一是督促企业严格按照时限认真整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推动全省清真食品市场健康规范发展。二是广泛宣传《青海省清真食品生产经营管理条例》等相关民族法规政策,坚持从少数民族风俗习惯定义和管理清真食品,严格将清真食品限定在含有动物肉类及其衍生物的食品范围之内。三是强化清真食品生产企业的主体责任,切实做好清真食品的源头监管工作,重点监督检查采购、生产、加工、存储、运输等环节,确保企业严格按照清真食品的要求规范操作;严格审查包装、标识等,确保清真食品的名称和宣传广告不得含有少数民族禁忌的语言、文字和图像。四是各方联动,加强与工商、质检、公安等部门的沟通,依法取缔假冒“清真食品”进行生产的企业,打击违法犯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