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宗委探索开展清真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25.05.2020  17:31

今年以来,省民宗委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政府出台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文件精神,努力探索建立以信息公示为基础、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新型监管制度,全面提升清真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水平。

一是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新机制。坚持把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作为政府全面深化改革和简政放权、职能转变的一项重点工作,通过规范清真食品监管社会信用体系的使用、明确体系管理、强化协同监管、硬化联合激励惩戒措施等,形成清真食品生产经营市场事中事后监管体系。

二是健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在随机抽查监管工作中,将抽查结果纳入市场主体信用记录。对守信企业列入红榜名单,对失信企业进行公开和相关惩戒。如被列入“黑榜”名单的企业,通报市场监督部门,对这些企业在银行贷款、荣誉称号、土地招投标、政府采购、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任职资格等方面提出限制。联合惩戒的实施,将进一步增强清真食品市场主体遵规守法的责任意识、自律意识,警醒企业主动修复自身信用记录。

省民宗委将继续做好推进涉清真食品企业信息归集惩戒应用工作。围绕“以信用促监管”理念,积极构建以信息归集共享为基础、以信息公示为手段、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监管制度,推动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其他部门业务平台自动嵌入工作,实现联合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