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通县开展清真食品生产经营管理专项督查

13.10.2016  06:34

9月27至28日,大通县民宗、教育、食药、伊协等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全县部分中小学校、度假村、饭店、火锅店、超市等进行了清真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专项督查。

督查中,检查组从采购、运输、存储、保管和烹饪等方面是否符合《青海省清真食品生产经营管理条例》规定和要求进行了重点检查。对有关清真食品证件、进货台账、从业人员基本情况、操作场地、库房、主要负责人等每个环节进行了全面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一步明确了各部门职责和今后工作重点,并提出具体要求,一是把清真餐饮业管理工作作为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的具体体现和加强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的需要,进一步落实属地管理责任。二是由县民宗局牵头,县伊协配合成立片区督查小组,采取不定期检查、抽查、突查等多种形式加大督查力度。三是在办理清真食品标识牌时,严格把关,杜绝不符合伊斯兰教教义、乱打“清真”标识的现象发生。四是通过多种形式加大《青海省清真食品生产经营管理条例》等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宣传,提高干部群众守法意识,维护和尊重少数民族饮食习惯,加强民族团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