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泳不幸溺亡︱暑期少年儿童安全防范

11.07.2018  20:38

防范要点    

严防孩子私自下水游泳或者约伴游泳,家长要教育孩子不要私自到水库、无救生员的海边等地方去游泳。熟悉水性的家长带着孩子去游泳,也一定要选择去正规的游泳池。    

警情回放:小学生游野泳不幸溺水身亡    

6月24日13时40分,河南卫辉市公安局顿坊店派出所接卫辉市110指挥中心指令称,卫辉市顿坊店乡小杨庄有一男童溺水,要求立即前往救援。接指令后,民警立即驾车赶往现场施救。在共产主义渠小杨庄段附近已经聚集了不少闻讯赶来营救的群众。经初步了解,溺水儿童名叫梁某,现年12岁,系卫辉市顿坊店乡黄庄村小学六年级学生。当天12时许,梁某与家住顿坊店乡黄庄村的杨某(13岁)、杨某(12岁)一同到河边玩水。13时许,梁某游至河水中央时不幸溺水。初步了解情况后,治安大队民警徐林勇立即组织当地30余名村民下水救援。同时,组织位于该河下游的群众找来渔网等工具进行拦截。由于河水太深(河流中间位置深达3米左右),民警从出事地点沿河向下游打捞了5个多小时,始终未能将溺水儿童救出。次日清晨8时许,梁某的尸体在出事地点下游300米处被人发现并打捞上岸。

警情分析:溺水造成死亡是中小学生假期事故的“头号杀手

爱水玩水是孩子们的天性。在漫长的暑期里,许多孩子按捺不住下水的冲动,喜欢私自结伴到河流或者池塘中游泳,如果不多加防范,很容易引发溺水事故。统计显示,溺水造成死亡已经是中小学生假期事故的“头号杀手”,多发生在农村中无人看管的江河、池塘等野外水域。本起事故中,梁某溺亡的主要原因系其在没有熟悉水性的家长陪同、并且没有携带正规的游泳工具的情况下,私自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造成的。

民警支招: 严防孩子私自下水游泳或者约伴游泳    

徐林勇(河南省卫辉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民警):在这里,要提醒各位家长,中小学生暑假期间,务必要注意假期安全防范,尤其是家有喜欢游泳的孩子们,家长们需重点注意以下几方面:

一、严防孩子私自下水游泳或者约伴游泳。家长要教育孩子不要私自到水库、无救生员的海边等地方游泳。如果孩子独自去野外水域游泳或者私自在深水区游泳,一旦发生危险,家长很难及时进行施救,最终酿成严重事件。此外,小孩子喜欢找自己的同伴去游泳,感觉互相之间能有个依赖。其实,一旦发生危险,孩子之间互相施救就是一件更危险的事情。

二、到正规的游泳场所游泳。即便是熟悉水性的家长带着孩子去游泳,也一定要选择去正规的游泳池。因为,游泳池相对来说比较安全,不会出现一些突发的洋流等情况。如果在未知的水域游泳,非常容易出现问题,出现溺水事故后也无法及时找到专业人员进行救助。

三、在游泳之前,一定要让孩子做足准备活动。夏季天气炎热,不做准备活动马上入水,水温、体温、气温相差很大,骤然入水,毛孔迅速收缩,刺激感觉神经,轻则引起肢体抽筋,重则引起反射性心脏停搏休克,很容易造成溺水死亡。游泳前,最好跳跃、慢跑2至4分钟,使身体内各个器官进入到活动状态。入水后不宜马上快速游泳,更不宜到深水区游泳。

四、一旦发生意外不要惊慌,要学会自救。如果孩子在游泳中出现小腿或脚部抽筋,千万不要惊慌,要保持冷静,可用力蹬腿或做跳跃动作,或用力按摩、拉扯抽筋部位,同时呼叫同伴救助。如果不慎落水,要立即屏住呼吸放松肢体,尽可能地保持仰位,使头部后仰,只要不胡乱挣扎,人体在水中就不会失去平衡,这样鼻子将最先浮出水面进行呼吸,呼吸时尽量用嘴吸气、用鼻呼气,以防呛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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