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四湖泊列国家生态环境保护项目获资金2.9亿元

20.01.2016  22:04

    记者从省环保厅了解到,可鲁克湖、龙羊峡水库、李家峡水库和黄河源区湖泊群4个湖泊(水库、湖泊群)自从列入国家水质较好湖泊生态环境保护项目以来,累计获取中央财政资金2.9亿元。

    为保护湖泊生态环境,避免走“先污染、后治理”老路,我国对365个水质较好湖泊,划分为5个自然分布区域保护,即东北湖区、东部湖区、云贵湖区、蒙新湖区和青藏湖区。地处德令哈市的可鲁克湖是我省首次列入国家水质较好湖泊生态环境保护试点之一。项目共确定规范化水源地建设、污染源治理、生态保护、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和生态保护五大类20个子工程项目。目前,完成项目15个,5个项目有序实施当中,预计今年10月全部完工。

    龙羊峡水库和李家峡水库、玛多县黄河源区湖泊群生态保护项目,2013年和2015年先后被列入国家水质较好湖泊生态环境保护范围,工程实施期限持续到2020年。项目实施后,可有效控制湖域污染,改善流域生态环境,提高水体水质,完善环境基础设施,增强湖区、水库周边经济社会发展环境承载能力,提升公民环境保护与生态文明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