湟中县“五个落实”筑牢消防安全防线

28.11.2014  12:14
今年以来,我县坚持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落实责任、提高意识,夯实消防安全工作基础,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完善应急机制,为构建和谐社会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今年以来,我县坚持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落实责任、提高意识,夯实消防安全工作基础,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完善应急机制,为构建和谐社会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 落实工作责任。 坚持“属地化”管理原则,各乡镇、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作为消防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消防安全工作负总责,亲历亲为,定期召开消防安全形势分析会,认真研究消防安全工作的重点和难点,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职责。逐级层层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把责任和防范措施落实到每一个单位,每一个环节,每一个人,确保消防安全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问。对发生死亡火灾事故的乡镇和单位,坚决依法追究单位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年终考核“一票否决”。

—— 落实监督责任。 采取强有力措施,对辖区内宾馆、饭店、商场、市场、公共娱乐场所、易燃易爆场所、文物古建筑、学校、幼儿园和医院等容易发生火灾的单位进行全面的消防安全检查,主要对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建筑消防设施、消防器材的维护管理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检查企业、建筑工地消防安全,排查防火设施、逃生设备是否到位,防火措施是否落实,特别对建筑工地用火、用电、用气、用油防火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全面彻底的大检查,确保万无一失。做好春节、元宵节等活动期间安全大检查活动,加大依法监督检查力度,对不符合消防条件、存在火灾隐患的企业,查出一家、整改一家,决不允许带着安全隐患开复工。整改落实不到位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落实到位。

—— 落实主体责任。 结合《青海省消防条例》宣传贯彻工作,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消防安全管理体系,督促各社会单位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开展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和农村社区“四个基础”建设。督促各社会单位全面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继续指导开展以提高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组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消防宣传教育能力为主要内容的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活动,强化有针对性的火灾隐患整治,建立长效机制。加强对民兵预备役防火分队和其他形式的灭火力量和义务消防组织建设,组建能随时召集的义务消防队,发生火灾时第一时间开展灭火救援,强化火灾救援能力。

—— 落实宣传责任。 结合“安全生产月”、“119”消防宣传日等节点,广泛开展消防宣传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进寺院、进家庭等“七进”活动,用重特大火灾事故典型事例深入开展警示教育,建立健全消防宣传的组织网络和防控火灾的联动体系。针对不同社会群体,创新宣传手段,拓宽宣传渠道,丰富宣传内容,开展面对面的宣传教育,使群众掌握消防基本常识,掌握火场逃生自救常识,增强防范火灾的能力。重点加强对人员密集场所、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以及电工、焊工等重点工种人员的培训,通过提高素质,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各新闻单位认真履行《消防法》规定的消防宣传义务,充分发挥舆论宣传的作用,积极开展消防宣传和舆论监督,普及消防常识,营造强大的消防安全舆论声势。

—— 落实应急措施。 结合自身实际,加快火灾应急救援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对现有各种应急救援力量进行优化整合和合理配置,探索建立“以政府应急救援队伍为主体、以专业救援力量为补充、以其他公共救援力量为基础”的多层次、广覆盖的应急处置救援工作格局,做到资源共享、信息互通、优势互补,形成合力,全面提高灾害应急管理和救援能力。进一步健全完善处置火灾事故的应急机制,从思想上、组织上、装备上、训练上认真做好灭火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加强执勤备战,有针对性地做好烟花爆竹、人员密集场所和易燃易爆危险品的灭火救援准备工作。加强对救援车辆、器材、装备的日常检查和维护保养,时刻处于良好的战备状态,确保一旦发生火灾,能够快速反应,高效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损失。

本期报:市委办公厅信息处、市政府办公厅信督处(电传),县委各常委、人大主任、政协主席、政府各副县长。       

发:多巴新城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康川街道办

              事处,县政府各部门,省驻县各单位。

送:县委各部门,人大办、政协办、纪委办,各群众团体,两办主任。

编辑:陈文光            打印:李秀英            校对:陈文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