湟中县公安局“八个公安”保平安

23.09.2015  1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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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由湟中县公安局提供

  

  “忠诚公安”筑警魂

  “忠诚公安”是湟中县公安工作“八个公安”中的重要一项。湟中县公安局以“三基”建设为抓手,加强队伍思想政治工作和队伍纪律作风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公安部“三项纪律”、“五条禁令”等规定,实现条令治警,打造“忠诚公安”,从而使湟中县公安局全体民警筑牢忠诚警魂,永葆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

  “效能公安”连民心

  今年7月份,游客郭先生的包丢在出租车上,因为郭先生没有记住车牌号,寻找起来比较困难。接到报案后,民警根据视频监控资料,重点对湟中县中心城区和塔尔寺景区周边展开巡查。40分钟后,民警顺利找到了郭先生乘坐的出租车,找回了他丢失的包。

  不到一小时就为游客找到丢失的包,这样快的办案速度,正是得益于湟中县公安局“效能公安”建设。

  自2013年以来,湟中县公安局建立巡逻防控机制,合理部署警力,分两班全天候对县城重点部位、重点路段进行巡逻防控。今年3月份,湟中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升级改造完成,目前,共建成视频监控系统419个。“效能公安”通过科技投入、合理配置警力,有效提升了工作效率,保证了湟中县社会面的稳定。

  “智慧公安”提效率

  上五庄派出所距离湟中县公安局有60多公里的路程。根据程序,以前发生案件后,派出所民警首先把调查结果、证据等相关材料报送法制科审核,之后由所长审核,所长审核后,报送鲁沙尔镇上的法制大队审核,法制大队审核完毕后,继续上报给湟中县公安局局长审批。每起案件都如此走完一遍程序,需要花费很长时间,且不说每天来来回回地跑60多公里路程所耗费的人力、物力。

  湟中县公安局通过运用“智慧公安”工作方法,将高科技运用于公安办案中,打造出全省第一家网上办案系统,自2013年投入运行到现在,已实现案件调查笔录、材料录入、审核等全程的网上办理。

  如今,发生案件后,上五庄派出所的民警再也不需要天天跑路送审,案件报送后,各部门在网络就能完成即时审核。这一做法切实为基层派出所减了负,民警节省出大量时间投入到侦办案件等公安主业工作当中。

  今年,湟中县公安局投入600万元建设平安城市治安监控系统工程项目,加快县城安全防范系统(三期)和多巴镇350M基站等项目建设步伐,并建立“完整、准确、鲜活”的基础信息数据库,全面实现实有人口、实有房屋、重点行业场所、重点人口信息等基础信息的准确采集和对变动情况的及时变更、掌握。

  “责任公安”破难案

  今年5月,湟中县公安局侦破了“2014·4·4”故意杀人案。

  2014年4月4日这天,有人在湟中县李家山岗岔村发现一具女尸。由于尸体高度腐败,案发现场找不到有力证据,案件侦破工作一时间陷入困境。后来经过省公安厅、西宁市公安局刑侦技术专业人员勘查,还是没有找到有力的证据。

  案件侦查不能就此停滞不前,侦办疑难案更是考验公安主业工作的时候。

  “2014·4·4”故意杀人案专案组调整工作重心,决定从死者社会关系方面寻找突破口。因死者社会关系复杂,专案组决定兵分两路展开工作:一路对案件相关地区李家山岗岔村、下河西村等500余户村民展开逐家逐户地调查走访;另一路通过对死者的手机、QQ号等社会关系进行排查。功夫不负有心人。3名重点人员出现在民警的视线中。为取得有力的证据,民警又想方设法,通过侧面接触,近距离对其中一名可疑男子进行调查。在民警坚持不懈的工作中,这名男子最终承认了因感情原因,将女子杀害的犯罪事实。

  “2014·4·4”故意杀人案的侦破,集中体现了湟中县公安局倾力打造“八个公安”中“责任公安”的工作主旨。以维稳为重点,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深入开展反暴恐工作等,以树立“责任公安”为抓手,湟中县公安局命案破案率连续4年保持100%。

  “法治公安”抓规范

  湟中县公安局的“法治公安”确保了公安工作的法制规范化建设。今年七八月份,湟中县公安局在全局推广办案民警法制审核规范化学习制度。要求基层办案民警用两周时间,轮流在湟中县公安局法制大队学习审核案件的全过程,结束后还要写出学习心得,并集中讨论。

  今年,湟中县公安局还制定了案件评查制度,定期评选优秀案件,将优秀案件文本制作、实体程序应用的规范实例在全局推广。

  近年来,湟中县公安局还对办案场所进行了改造,并将办案功能区进行划分,设置询问室、侯问室、人身安全监察室、信息采集室等,建立案例调查过程中的同步录音、录像系统,以保护案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近段时间,湟中县公安局还研究制定了《受、立案制度》《嫌疑人随身物品保管制度》《涉案财物保管制度》等一系列制度,对案件办理、审核实现透明化管理、监督,以规范公安机关的自由裁量权。湟中县公安局还制定了《法律顾问制度》,邀请法律专家对重大、疑难案件进行把关。不仅如此,湟中县公安局还建立行政自由裁量公开制度、审核制度、集体讨论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法治公安”进一步深化了执法规范化建设。

  “和谐公安”化矛盾

  7月3日,在湟中县公安局多巴镇城东村,两户村民因家门前的巷道积水发生矛盾,眼看矛盾激化,两家人要大动干戈时,湟中县公安局新聘任的村警及时了解情况后,第一时间介入,积极调解,经过耐心劝说,最终顺利化解了两家人的矛盾。

  上新庄派出所辖区的一村民,刚结婚还没来得及办理结婚证,丈夫就因触犯法律被判刑。当时该女子已经怀孕,因为没有结婚证,孩子出生后无法落户。4月,上五庄派出所民警得知这一情况后,积极联系女子老家甘肃省的公安机关和省东川监狱,又协调民政部门一起去监狱,为他们补办了结婚证,随后,又将该女子的户口从甘肃迁到我省湟中县,及时为孩子落上了户口。

  近期,上五庄派出所民警得知辖区内一位双目失明的老人魏秀花和其残疾女儿董桂兰因长年卧病在床,无法到派出所办理二代身份证的情况后,立即携带照相机、背景布等器材赶到老人家中,为母女俩拍照并办理了身份证等相关手续。李家山派出所民警在走访中得知辖区住户冶尕奴和李佐六生活困难后,购买了面粉、大米、清油等生活用品,并自筹慰问金送到困难群众家中。

  “和谐公安”帮扶弱势群体,开展结对帮扶,从申领低保、解决就业、资助上学等困难群众最关心、最需要的事情着手,因户因人制宜,有针对性地制定帮扶计划,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

  “民意公安”保民生

  湟中县公安局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纪律作风整顿有机结合,积极深入辖区虚心听取意见。2014年,湟中县公安局共召开座谈会11场次,各界参与群众1175人,收集到意见建议32条,落实整改措施11条。“110”接警中心严格落实回访群众制度,定期通过电话回访等方式收集群众的反馈意见,并根据意见及时改进服务工作。

  湟中县鲁沙尔第二小学位于县城通往甘河滩工业园区主干道边上。公路上大型货车来往密集,鲁沙尔第二小学在校两千多师生的出行安全存在隐患。为了保障学生们的出行安全,湟中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民警为师生们搭建了一条“安全通道”,学校上学、放学时段,交警们每天风雨无阻地在学校门口进行守卫、疏导,保障师生们的通行安全。

  能一次办结的事情决不让群众跑第二趟。湟中县公安局严格按照限时办结、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等工作制度,保证今天能办的事情决不拖到明天。户籍、车管、“110”接处警等窗口单位结合岗位特点,规范窗口单位接待服务制度,完善便民措施和服务承诺,在日常办理落户、迁移、办证等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小事情”中,坚持做到“来有应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从一杯水、一张凳子、一张笑脸等细节做起,积极为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湟中县公安局还公示办事程序流程,设立警务监督岗、监督电话和举报箱,主动接受群众监督,“民意公安”切实提高了群众对湟中公安工作的满意度。

  “实力公安”固基础

  自去年以来,湟中县公安局加快数字化、智能化、信息化的公安监管中心建设,目前已经建成县公安局办案中心、二级刑事技术室、档案室、机要室,其中刑事技术室正在进行一级达标。数字化、智能化公安监管中心有力推进了湟中县公安局硬件基础设施的建设工作;湟中县公安局围绕实际,采取集中培训、网络培训、专案培训、庭审旁听等多种培训形式相结合,全方位提升队伍素质,不断增强公安实力、提升战斗力。

  今年,湟中县公安局积极争取上级支持,分别投资4500万元和450万元,用来建设上新庄镇交管大队车管所驾考中心和西堡派出所。湟中县公安局“实力公安”以强化基础建设为工作核心,全力提高湟中公安基础实力,打造出了一支重实力、有实力的公安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