湟中法院:一个骗子的下场

08.09.2016  21:38

        今年20多岁的边某,是甘肃省红古区人,正是年富力强、创业打拼的黄金年龄,但他不用自己勤劳的双手编织美好的生活,却偏偏好吃懒做,不务正业,靠自己三寸不烂之舌,冒充人民警察大肆进行招摇撞骗,最终锒铛入狱。

        2014年7月的一天,与刘某在网上相识,边某与其聊天时谎称自己是市公安局刑事警察大队民警。边某天花乱坠的胡吹,得到了对方的信任,两人相约见面并很快确立了恋爱关系,之后,边某与刘某亲属及朋友见面时经常着警察制服、携带警用器械,俨然是一名警察。一个月之后,刘某父亲找边某办驾驶证,边某向其索要了5千元现金,但之后边某并未办理驾驶证。

        尝到甜头的边某并未就此收手,同年9月的一天,刘某朋友张某找边某为其办理某建筑学院的毕业证,边某向张某索要了办证费1.3万元现金后尽数挥霍。11月的某日,赵某与刘某父亲闲聊时得知边某是自己女儿的对象,是一名人民警察,可以办理驾驶证。之后赵某找到边某请求办理驾驶证,边某满口答应,并从赵某处索取现金1.2万元,后边某又假称结婚购买家具为由,向赵某借去4千元。

      第二年5月,边某如法炮制,谎称自己父亲去世,向被害人黄某借钱,黄某出于边某为警察的身份,没有丝毫犹豫,向边某的银行卡汇款1万元。过后不久,边某以给母亲治病为由,再次向黄某借款2万元。之后,边某将骗来的3万元现金挥霍一空。

俗话说,“纸里包不住火”,边某的技俩最终被识破,

        案发后,边某亲属赔偿了上述受害人的全部赔偿并得到张某、黄某的谅解。

        2016年8月29日湟中法院依法判处边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2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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