湟中法院:不写状子也能打官司

24.02.2018  22:05

        2018年2月5日中午,湟中法院李家山法庭工作人员正用餐时,来了一群特别的当事人,四个二十出头的小伙子推搡着一个中年男子往法庭里走,嘴里还嚷嚷着让中年男子给付劳务工资。看到这一情景,法庭的工作人员立刻放下饭碗,向他们了解情况。原来以曹某等四个小伙子,在2017年6月为中年男子赵某搬了20多天砖,到现在还有8500元的劳务工资没拿到手,四人多次讨要均被赵某以各种理由推脱不给。当天赵某被曹某等人堵到家中,因其无法立即兑现劳务工资,被四人强拉硬拽着到法庭讨要说法。

        因为事发突然,曹某他们都没有写诉状。面对怒气冲冲的原告,法庭如果不及时处理,这四名血气方刚的年轻人会冲动做出不计后果的事情,且考虑到这起案件是农民工讨薪的劳务合同纠纷案件,应该对他们开辟优先接待、优先立案、优先审判的绿色通道,因此李家山法庭打破多年以来的“惯例”,决定按照法律规定口头立案。在收集四名原告及被告的身份信息等材料后,对四名原告的口头起诉进行了记录,制作了口头起诉登记表,予以立案。立案中,法庭工作人员征求了原、被告双方的意见,适用了小额诉讼程序,并在立案后立即对案件进行了调解。通过工作人员耐心细致的劝说,四名原告考虑到被告现在无力给付劳务工资的实际情况,终于同意被告在今年4月1日前给付拖欠的劳务工资,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法庭的工作人员虽然没来得及吃完午饭,但看着原、被告五人从最初的对立撕扯到调解结束后的握手言和,都松了一口气。

        年关将近,农民工讨薪案件易发高发,根据这一情况,我院李家山法庭统筹协调,延伸服务,依法快速处理有关案件,着力防范和处置因欠薪引发的各类案件。这次对口头起诉予以登记、立案,体现了司法为民、便民的情怀。今后的工作中,法庭将继续拓宽审判服务的新思路,为和谐湟中的建设贡献力量,让更多的群众更加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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