湟中法院:普法再写新篇章

17.05.2018  23:45







        近日,湟中县人民法院多巴法庭受理了一起排除妨害案件,承办法官成功调解了案件,同时在调解中通过耐心地释法说理给当事人上了一堂生动的普法课,实现了“调解一起案件、讲授一堂普法课”双赢的局面。

        原告湟中县某种植专业合作社与被告张某、王某、李某等十六名被告因土地租赁问题发生争执,经双方多次协商均未能解决。后张某、王某、李某等十六名被告于2018年3月19日,堵在原告公司门前,并雇用挖掘机将原告公司门前的水泥路面挖断,挖出一个长度为4.6米、宽度为2.6米、深1米的坑,影响了原告公司的正常运营,故原告提起诉讼。

        该案十六名被告均为湟中县农民,文化水平较低,法律意识淡薄。在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以友善的态度、通俗的语言适时对当事人进行深入浅出的普法教育,告诫在场多名被告遇到纠纷应当协商,协商不成应及时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决不能采取违法手段,否则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在场被告听了法官释法析理后,连连点头同意与原告调解,同时也意识到了自己错误的做法不仅没能解决问题,反而将自己送上了被告席。

        在场多名被告纷纷表示:“法官告诉了我们以后遇到纠纷该如何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感谢法官给我们上了一堂这么好的法制教育课。”该案十六名被告已经按照调解书确定的义务将原告被挖断的水泥路面恢复了原状。

        湟中县人民法院高度重视普法工作,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  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不断加大普法力度,强化宗旨意识、服务意识,为辖区的繁荣、稳定发挥了较好的职能作用。湟中法院2017年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各类信息5412条,庭审直播247件,通过官网、微博、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237期。积极开展法律六进活动,2017年开展巡回审判20次、法制宣传17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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