湟中法院被评为全县档案工作优秀单位

05.11.2015  16:43

        日前,中共湟中县委办公室、湟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对全县档案行政执法检查进行了通报,湟中法院被评为全县档案工作优秀单位。近年来,湟中法院党组高度重视和关心档案工作,把档案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重要工作来抓,促进了档案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标准化建设。

        一是领导重视,加强组织管理。院党组始终把档案管理规范化建设纳入工作总体部署当中。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档案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分管院长直接抓,档案员和科室内勤具体抓,办公室与业务科室相互贯通的档案管理网络体系。加大培训力度,把学习、宣传、贯彻档案法律法规贯穿于档案工作的始终,积极选派档案管理人员参加县上和法院系统举办的档案培训。加强设备专业维护,要求档案员对档案柜、电脑、扫描仪、装订机等档案专用设备进行定期维护,做好档案室卫生工作,办公室定期检查,确保了档案室的清洁。

        二是抓好基础业务,确保案卷质量。为了提高案卷归档质量,湟中法院采取多项措施规范管理。严格按照《档案法》及上级法院的相关规定,全面落实行政文书、诉讼文书、会计等门类档案分类大纲,保证了各门类档案分类科学准确。确定了谁办案谁立卷的原则,规定案卷从收集材料、整理、立卷到打印案卷目录、填写备考表、书写卷皮等各步骤的具体方法,最大限度地减少了立卷错误。

        三是加强制度建设,加快信息化进程。湟中法院在档案管理工作中从完善管理制度入手,不断促进档案管理工作规范化上水平。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对立卷、归档、借阅、销毁、利用、保密等各个环节作出了严格规定,从根本上杜绝档案损毁、遗失、泄密等违法行为的发生,确保档案安全。推进档案数字化工作,按照上级法院档案管理的要求,努力提高软件升级的能力,推进数字化管理水平。

        四是规范档案管理,服务审判工作大局。在确保档案的安全、保密,严格档案查、借、阅制度的基础上,着重在“服务”二字上下功夫。对上级单位、政法机关的调卷,承办人需持单位介绍信,经院长批准后方可调卷。当事人需复制档案资料的,由档案员持卷复印,不能随意让当事人私自复制。对历年来形成的档案资料进行了认真清理,汇编了《文件汇编》、《裁判文书汇编》、《组织机构沿革》等档案资料,把“死档案”变成了“活资料”,方便了干警查阅有关资料,为领导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更好地促进审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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