湟中环保亮利剑拘留污染环境者

16.05.2017  16:03

        记者昨日从湟中县环保局获悉,该县环保执法人员在日常环保检查过程中发现湟中县西堡镇关邦养殖专业合作社及任安富养猪点两处养殖场私设暗管,逃避监管,将牲畜粪便等未经处理的污水排入周边河道,严重污染了水源环境。湟中县环保局联合公安部门,对两家养殖场负责人分别处以行政拘留九日的处罚。

  5月2日,湟中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接到湟中县环保局报案称,3月7日、9日,湟中县环保执法人员在西堡镇检查过程中发现,湟中关邦养殖专业合作社在厂区南墙下私设暗道,并设置渗坑,疑有污水流入暗道向厂外河道排出。佐署村任安富养猪点在化粪池内埋有一根暗管通往养殖点旁的石惠河。经环保局监管人员对污水进行取样监测后,检测报告结果显示所排污水存在严重超标现象。后经湟中县公安局核查,关邦养殖专业合作社、任安富养猪点负责人在经营过程中,将未处理的牲畜粪便污水直接通过暗管排入河道中。以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未经处理的污水,严重污染了水源,属违法排放污染物。

  针对湟中县西堡镇这两起严重环境违法行为,湟中治安大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三条第三项之规定(逃避监管违法排放污染物)处以两处养殖场负责人行政拘留九日的处罚。目前违法行为人已被县公安局依法行政拘留。

  环保督察,就是要让污染环境者付出“高成本”,让环保责任落实到位。据悉,湟中县为整改落实好环保督查反馈问题,做好“绿色”这篇大文章,大力开展查处环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湟中县对破坏全县生态环境的各项违法行为实行“零容忍”态度,坚决打击违法行为,该依法予以停产、限产、吊销证照的一律停产、限产、吊销证照;该依法予以移送拘留的一律移送拘留;达到刑事立案条件的一律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维护全县环境安全。

省委召开常委会会议 王建军主持
  5月10日,省委召开常委会会议,水利厅
12.68亿元财政资金支持全省重大水利工程建设
  我省集中力量推进一批全局性、战略性节水供水重大水利工程,近日省财政厅下达资金12.水利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