湟中联点责任推进问题快整改

18.08.2017  22:14

本报讯(记者 王琼)环保督察工作开展以来,湟中县紧扣中央和省、市环保督察组反馈、转办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县级领导分级督办机制,严格落实县级领导分片联点整改责任,直面反馈问题,狠抓整改落实,确保环保督察问题即知即改、立整立改。


据了解,湟中县委县政府及时召开整改工作安排部署会、专题研究会、现场办公会,认真学习传达中央和省、市环保督察相关会议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始终把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建立健全县级领导分片督办制,县级层面成立4个工作检查组,由县四大班子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乡镇分片区开展督促整改工作;各县级联点负责人深入各自联点乡镇,摸排存在的突出问题,随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指导乡镇开展好边督边改工作;各县级分管领导对照反馈转办问题,主动对号入座,层层落实责任单位,明确责任人、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形成人人肩上有担子、身上有责任、手上有任务的责任体系,确保有力有效地抓好整改工作。湟中县严格落实边督边改限时办结制,对市委环保督察组转办、督办、交办的各类信访问题,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第一时间签单照收,第一时间分类分办,县级分管领导、县级联点负责人、县级督察组负责人主动认领、现场办公,第一时间组织人员带头督导整改,确保信访事项整改落实到位。全面实行挂号整改、销号管理制,对及时能解决的立行立改;对一时不能整改到位的,认真制定整改方案,限期整改;对一些难点问题,由县级领导集体会诊,分析问题成因,提出整改方案,全力进行整改,确保群众反映事项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截至8月17日15时,交办湟中县的41件群众举报事项,已完成整改15件,正在整改26件。坚决整改的同时,湟中县依纪依规、严肃问责,强化纪律约束硬度,成立了由县纪委书记带队的环保督察移交问题督导问责组,对中央环保督察组反馈和群众举报的问题线索,深挖细查,对办理工作不重视,反馈办理情况不认真、不及时,抽查核实不全面、不深入,整改落实工作不作为、不担当的,一律从严从重追究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