湟源“一村四警”筑牢稳定基石

11.05.2016  10:13

  青海新闻网讯 自2015年以来,湟源县在开展社会治理基层典型培育工作中,对10个先进村和10个后进村配备“一村四警”,提升了基层法律服务水平,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截至目前,包村(居委会)干部、联村干警共走访群众6万户12余万人次,开展集中法律宣传30场次,排查化解矛盾纠纷600余起,解决各类民生问题230余件,实现了警民无缝对接,有力维护了辖区社会治安大局稳定,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不断提高,“平安湟源”建设得以促进。

  湟源县自开展“一村四警”工作以来,得到了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抽调公检法司各部门共67人(法官17人,检察官17人,警官16人,法律工作者17人)联点10个先进村和10个后进村,并依托综治维稳工作中心、村(社区)警务室、村(社区)人民调解室、社会管理服务综合信息平台等基层综治维稳平台,确定联系法官、检察官、警官和法律工作者,健全完善进村(社区)联系制度,推进警力下沉、警务前移,实现全覆盖,夯实“双基”、落实“双治”、实现“双安”,确保“一村四警”每周在村工作时间不少于8小时,及时发现和化解矛盾纠纷,为群众提供周到便捷的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帮助群众解决法律问题。

  在开展“一村四警”工作中,通过与群众面对面交流,拉近了全县政法干警与人民群众的距离,调动了广大群众参与平安建设的积极性;警力下沉,把维护稳定的工作做到了社会最前沿和第一线,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内部、解决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开展“法律七进”活动,增强人民群众的法治观念,及时有效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最大限度增加社会平安和谐稳定因素,把平安建设的触角覆盖到了每一个角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