湟源出台加强群团工作若干措施

30.08.2016  08:36

  青海新闻网讯 为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委群团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牢把握保持和增强群团组织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湟源县结合实际,制定印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以改革的思路推动群团工作,着力推进“三联三改”(即强化工作联系、建立联席制度、推动联动发展,改进工作机制、改进工作方式、改进工作作风),深入改革群团组织管理模式、运行机制和活动方式,激发全县群团组织工作活力。

  《措施》分为总体要求、切实加强党对群团工作的领导、强化群团组织之间的联系、建立工作研究和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推动群团组织联动发展、进一步改进作风、改革群团干部管理机制、改革群团工作考核体制八个方面,要求全县各级群团组织始终坚持党的统一领导,树立“四个意识”,围绕县委“1131”总目标,开展创先争优劳动竞赛、岗位建功、科技创新、科学普及、“优秀工匠”选树等创建活动,推广运用群众性优秀技术创新成果,组织动员群众立足岗位争当创优排头兵。支持群团组织围绕省级生态县创建、文明城市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创建,开展“中国梦劳动美”“奋斗的青春最美丽”“寻找最美家庭”等主题实践活动,引导群众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各行各业定期选树先进典型,引导群众学先进、赶先进、争先进。工青妇等群团组织针对群众个性化、多样化需求,提供创业就业、心理疏导、大病救助、法律援助、居家养老等服务,进一步加强帮扶中心规范化、制度化,把帮扶资源、帮扶力量、帮扶手段整合到“中心站”,形成“全面覆盖、分级负责、上下联动、区域协作”的帮扶工作体系,为群众提供多元化服务。群团组织在做好组织群众、宣传群众、教育群众、引导群众的同时,当好群众诉求表达的“疏导员”、矛盾纠纷的“调解员”、合法权益的“捍卫员”、科普知识的“宣传员”,全面推行“一线工作法”,切实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