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海中抢救孩子的勇士

12.08.2015  20:07

  

  2006年10月23日,海东市平安区一木器加工厂着火,厂里一名工人为救厂房里的孩子,被大火严重烧伤而失去知觉。为此,他获得全省“见义勇为”荣誉称号、全国第四届“见义勇为”道德模范提名奖。

  他的名字叫陶恩德,今年33岁,是海东市互助土族自治县塘川镇黄家湾村一个普通农民。

  7月6日,在陶恩德的家中,他向记者讲述了在那场大火中发生的故事。

  发生火灾的那天,陶恩德在平安区一木器加工厂打工,厂房内一名学徒烤胶时不小心将火引燃,由于周围都是挥发性易燃物,大火瞬时蔓延,很快,整个家具厂陷入火海。面对突发事件,陶恩德急忙跑出厂房拨打了火警电话,然后又义无反顾地跑回火场救火。这时,大火已迅速烧到屋顶,窗户上的玻璃开始炸裂,整栋厂房随时都有坍塌的危险。就在这危急时刻,工厂老板突然喊道:“我的孩子还在屋里!”陶恩德一听这话,毫不犹豫地一脚踹开已经燃烧的房门冲进火海,在卧室床上发现了已经昏迷的孩子。他紧紧抱起孩子,冲出了房门。

  孩子得救了,陶恩德却被烧成重伤,一度失去知觉。经医院诊断,他全身50%重度烧伤,烧伤后的陶恩德经过社会各界捐助和医院治疗,病情得到控制,但部分创伤面至今没有愈合,经常有脓水渗出,脸部新植入的皮肤也异常紧绷,说话和吞咽食物都很困难,更为严重的是,因毁容出门打工常受人歧视。但他从不后悔当初的救人之举,他语气坚定地说:“我不后悔当初救人,如果人人都见死不救,那个孩子就没命了,我这辈子良心都会感到不安。”见义勇为者,身上体现的道德力量是全社会尊崇和学习的对象,是社会需要的宝贵精神资源。